专业简介
音乐表演专业(声乐、器乐方向)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音乐表演基本理论和技能,并具备民族乐器、歌曲的演奏、演唱能力与技巧,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音乐表演专业(少数民族乐器方向)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备少数民族乐器演奏的基本理论和技能,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艺术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够在本专业领域从事少数民族特色乐器的研究与教学,传承、发展和弘扬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专业人才。本专业以招收少数民族考生为主。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较全面的音乐创作知识、能力和专业化水平,能在有关文艺单位、艺术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出版、广播影视部门从事少数民族音乐创作和少数民族音乐理论研究、教学、编辑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人才。
音乐学(音乐学)方向
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音乐学基础理论知识、较成熟的演奏演唱技能,并具备多层知识结构、多元文化素养的综合型高级音乐学专业人才。毕业生可在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文化机关以及广播、出版等行业从事与音乐相关的研究、编辑、评论、管理、传播等方面的工作。
本专业最终录取时,各省录取人数不超过本专业招生计划数的20%(少数民族考生除外)。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
本专业培养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高级音乐教育人才,毕业生可在中等专业学校和中小学进行音乐教学工作,也可在音乐教育行业进行教育管理工作。
注:以上各专业为四年制本科,合格毕业生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学费标准
每生每年:表演类专业:10000元;作曲及音乐学专业:8000元。
艺术类专业培养成本较高,请考生根据家庭经济状况酌情报考。
报考条件、时间地点、方法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体型匀称(表演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五官端正的17~25岁的适龄考生(作曲专业年龄不限)。
2.音乐素质好,乐感好,音乐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达到中专毕业水平。声乐方向要求考生发声器官无疾病,口齿清楚,嗓音本质好,掌握一定的演唱技能;管乐方向要求考生牙齿平整,手指、舌头灵活,腹肌反应良好;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要求考生具备较好的音乐理论及创作基础。
3.具备参加当年普通高考的资格,且省艺术类联(统)考合格,省联(统)考未涉及专业除外。
4.现役军人报考须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
5.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未满一年者(从被开除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上一年参加高考,因舞弊而被取消报考资格和入学资格者;实施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