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拉弦、吹奏)
1.二胡、笛子、笙、唢呐等:演奏大型乐曲一首。(注:可带伴奏,不超过两人。)
2.大提琴:协奏曲一个乐章或奏鸣曲两个乐章。
3.低音提琴:协奏曲一个乐章或奏鸣曲两个乐章。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弹拨)
古筝、琵琶、扬琴、中阮、柳琴等:演奏大型乐曲一首。(注:可带伴奏,不超过两人。)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少数民族乐器)
演奏练习曲一首,大型乐曲一首。(注:可带伴奏,不超过两人。)
如加试第二乐器(主考乐器外的其他少数民族乐器)演奏并达到中级水平的考生,加计第二乐器分。
音乐表演(声乐)
1.演唱歌曲一至两首(不含通俗歌曲)。
2.两首歌曲时间不得超过8分钟。
3.检查发声器官。
音乐学方向
关于考生音乐学基础知识、理论素质、分析能力以及写作能力的综合考查,具体要求如下:
1.笔试:音乐学基础知识(包括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三方面的知识)。
2.写作:音乐评论创作。
3.口试:要求考生就音乐学以及相关知识的一些问题进行阐述。主要考查学生的分析能力、思辨能力和组织能力。
音乐教育方向
1.声乐:a.演唱歌曲一首(不含通俗歌曲);b.加试乐器演奏和综合才艺。
2.器乐:a.演奏大型乐曲一首曲(不得重复初试曲目);b.加试演唱一首歌曲(不含通俗歌曲)和综合才艺。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1.作曲:根据指定主题,创作一首单主题(即展开性中部)的单三部曲式钢琴曲,限四小时内完成。
2.和声:范围为《斯波索宾和声学教程》一级关系转调,限三小时内完成。其中包括:为高音配和声、为低音配和声各一道。
3.钢琴:演奏程度在车尔尼299以上的练习曲一首,中型乐曲一首。可加试其他乐器。
4.面试:对考生进行音乐及相关问题的提问,根据指定标题作钢琴或其他乐器的即兴演奏。
三 试(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所有通过一试的考生均须参加视唱练耳考试,作曲专业考生还须参加乐理修毕考试。
练耳部分
一、声乐、中国乐器、管弦、打击乐、音乐学、音乐教育(模唱)
1.单音模唱(可不唱音名)
2.音程模唱(可不唱音名)
3.三和弦、七和弦模唱(可不唱音名)
4.节奏模唱(可不唱音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