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能较为完整的表演初级程度的考试舞蹈作品,基本了解所表演舞蹈作品的基本要求,风格较为准
确,动作、节奏基本清晰。
2.初步掌握舞蹈动作的基本技能和正确的表演状态。
3.对舞蹈动作有一定的认识和理解,具有一定的身体协调能力。
4.对作品的诠释基本准确,有基本的舞台表现能力。
(五)不及格
1.考生身体条件一般。
2.动作、节奏有重大失误。
3.表演所选考试舞蹈作品时表现不完整。
4.舞台表演很单一。
备注:在考试中,考生的表演如出现以下失误,均予以扣分
1.表演不完整,甚至时断时续。
2.动作出现严重错误。
3.动作不够准确,甚至有不协调的现象。
4.节奏不够准确。
5.速度不够稳定,动作连接不顺畅。
6.演绎舞蹈作品时,与舞蹈作品本身所表达的情感不符。
考试内容或范围
(沈阳考场)
初试:1.舞蹈基本功测试;2.技巧;3.自选舞蹈作品表演。
复试:1.舞蹈基本功测试;2.自选舞蹈作品表演;3.即兴表演(规定音乐);4.教学能力测试
(自选动作);5.视唱(简谱);6.口试(舞蹈常识)。
(外省考场)
1.舞蹈基本功测试;2.自选舞蹈作品表演;3.教学能力测试(自选动作);4.视唱(简谱);5.
口试(舞蹈常识)。
考试要求
1.考试用练功服自备。
2.舞蹈作品表演音乐及服装自备。
3.态度端正,考试过程中杜绝哗众取宠。
4.考生进入考场后,听从主考主任安排,不要与评委进行与考试无关的对话。
校区:校本部 教学单位:舞蹈学院 专业(方向):国际标准舞表演
基本标准
一、考生基本素质:
1.形象及身体条件适合舞蹈表演。
2.考生身高在163cm 以上(含163cm)。(根据当年生源质量,身高略作调整)
3.初步掌握国际标准舞的风格与技巧,并具备一定的表演能力。
4.熟悉并能够展示自选拉丁舞或摩登舞套路。
5.掌握基础音乐知识。
6.掌握基础舞蹈常识。
二、完成情况:
(一)优秀
1.能够完整的表演较有难度的考试舞蹈作品,了解该舞蹈作品的基本要求,风格准确,动作、节奏
清晰。
2.能够掌握正确的舞蹈表现方法,具有良好的控制动作线条和技术技巧的能力。
3.舞蹈动作协调统一,具备良好的表演状态。
4.能够正确理解和处理作品,有良好的舞台表现能力。
5.身体素质优秀、可塑性极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