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即兴表演(规定音乐);2.编舞能力测试(规定音乐);3.视唱(简谱);4.口试(舞蹈编
导常识)。
考试要求
1.考试用练功服自备。
2.舞蹈作品表演音乐及服装自备。
3.考生自备文具进行笔试。
4.态度端正,考试过程中杜绝哗众取宠。
5.考生进入考场后,听从主考主任安排,不要与评委进行与考试无关的对话。
校区:校本部 教学单位:舞蹈学院 专业(方向):舞蹈教育(仅设置女班)
基本标准
一、考生基本素质:
1.形象及身体条件适合舞蹈教育。
2.考生身高在160cm 以上(含160cm)。(根据当年生源质量,身高略作调整)
3.初步掌握舞蹈风格与技巧,并具备一定的表演能力。
4.初步掌握舞蹈教学的方法和要求,并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示范能力。
5.熟悉并能够展示自选舞蹈作品。
6.掌握基础音乐知识。
7.掌握基础舞蹈常识。
二、完成情况:
(一)优秀
1.能够完整的表演较有难度的考试舞蹈作品,了解该舞蹈作品的基本要求,风格准确,动作、节奏
清晰。
2.能够掌握正确的舞蹈表现方法,具有良好的控制动作线条和技术技巧的能力。
3.了解舞蹈教学的方法和要求。
4.能够正确示范舞蹈动作,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5.综合素质优秀、具有教育精神。
(二)良好
1.能较为完整的表演较有难度的考试舞蹈作品,了解该舞蹈作品的基本要求,风格较为准确,动作、
节奏较为清晰。
2.基本掌握正确的舞蹈表现方法,具有一定的控制动作线条和技术技巧的能力。
3.较为了解舞蹈教学的方法和要求。
4.能够较为准确的示范舞蹈动作,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三)中等
1.能较为完整的表演较有难度的考试舞蹈作品,基本了解该舞蹈作品的基本要求,风格较为准确,
动作、节奏基本清晰。
2.基本运用正确的舞蹈表现方法进行表演,动作流畅。
3.初步掌握舞蹈教学的方法和要求。
4.舞蹈动作的示范基本准确,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四)及格
1.能较为完整的表演初级程度的考试舞蹈作品,基本了解所表演舞蹈作品的基本要求,风格较为准
确,动作、节奏基本清晰。
2.初步掌握舞蹈动作的基本技能和正确的表演状态。
3.对舞蹈教学的方法和要求有一定的认识和理解。
4.对舞蹈动作的规范性基本了解,有基本的语言表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