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音乐感觉良好。
2.考生基本指挥技术掌握良好,指挥手势清楚、规范。
3.考生音乐表现能力较强。
4.能够把握一定难度的乐队作品。
(三)中等
1.考生乐感良好。
2.考生能够掌握基本指挥技术。
3.有较好的音乐表现能力。
4.能够顺利指挥完成一般性的乐队作品。
(四)及格
1.考生乐感尚可。
2.对基本指挥技术有一定掌握。
3.音乐表现能力尚可。
4.能够顺利完成一般性乐队作品的指挥。
(五)不及格
1.考生乐感及表现能力差。
2.肢体协调能力差。
3.只能勉强或不能完成基本的乐队作品指挥。
考试内容或范围
(沈阳考场)
报考要求:报考乐队指挥专业方向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印刷版专业初试考试曲目的录音音响
(CD 一份)及乐队总谱(一式三份)。
初试:1.四部和声写作:为高音声部配和声;2.指挥交响序曲一首或交响曲的一个乐章。
复试:1.视谱指挥指定的曲目;2.钢琴演奏:①练习曲(相当于车尔尼740 程度或以上)、乐曲
(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变奏曲、回旋曲等)及复调乐曲(相当于巴赫三部创意曲程度)各一首②钢琴
视奏;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考试要求
1.台风端正,演奏中杜绝哗众取宠。
2.着装大方得体。
3.考生进入考场后,听从主考主任安排,不要与评委进行与考试无关的对话。
校区:校本部 教学单位:作曲系 专业(方向):合唱指挥
基本标准
一、考生基本素质
1.热爱音乐,并愿意从事音乐创作。
2.熟练掌握音乐基本理论知识。
3.钢琴演奏水平达到车尔尼740 及以上程度。
二、考试作品完成情况
(一)优秀
1.考生音乐感觉良好。
2.考生基本指挥技术运用熟练,指挥层次清楚。
3.考生具备很强的音乐表现能力。
4.对有一定难度的合唱作品把握准确、到位。
(二)良好
1.考生音乐感觉良好。
2.考生基本指挥技术掌握良好,指挥手势清楚、规范。
3.考生音乐表现能力较强。
4.能够把握一定难度的合唱作品。
(三)中等
1.考生乐感良好。
2.考生能够掌握基本指挥技术。
3.有较好的音乐表现能力。
4.能够顺利指挥完成一般性的合唱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