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取得专业考试合格通知的考生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还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其中,中日合作的专业的外语科目限考日语、英语。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的考点: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考点面报;
网上报名的考点:(1)武汉考点详见附件二;(2)北京考点详见附件三。
2、报名须备材料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考生所在省(区、市)2014年艺术类专业考试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一式2张。
3、报名手续
在考点按要求填报考生信息、专业志愿。美术类各专业可以兼报,不重复收费。
注意:考生须正确填报所在省的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省份等。因上报时各省电脑系统自动检查,如有错误,考试成绩将无法进入贵省系统备案而只能作废。
4、报名、考试收费基本标准
美术类专业为170元。(各考点所在省另有规定的按该省规定执行。)
六、录取原则
考生须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自行划定的文化控制分数线,具有我校校考专业合格证,并且考生所在省专业统考合格,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在此基础上方可按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中日合作)、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等专业:按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的原则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满分÷高考文化满分)×高考文化成绩
说明:对于上海市生源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为上海市专业统考成绩,不需要参加校考;对于其他省生源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为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
2、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等专业要求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满分为150分)。
七、学费标准和就读校区
1、学费标准
(1)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等专业:10000元/学年。
(2)服装与服饰设计(中日合作):国内三年学习期间30000元/学年;日本一年学习期间学费按赴日当年日本文化服装学院的标准执行(2012年日本文化服装学院的学费标准为860,000日元,住宿费标准为600,000日元)。
2、就读校区
延安路校区。
八、其他事项
1、产品设计专业下设纺织品设计、生活用品设计与时尚产品设计等专业方向,其中纺织品设计方向计划接受学生25名,生活用品设计与时尚产品设计方向计划接受学生55名。该专业招生录取时不分专业方向。新生入学后,学校通过考核并结合教学资源及学生志愿情况,确定其就读专业方向,考核内容新生入学后公布。
2、就读服装与服饰设计(中日合作)全部学业所需费用较高,请考生根据本人家庭经济条件量力报考。因个人原因未获赴日留学签证者或不愿赴日者,不能转入其他专业。
3、每位考生只能参加一次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参加专业考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若报考专业在当地属统考范围内的,考生还须携带本省专业统考资格证。
4、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考场安排等事项,报名时由各考点通知,请考生届时关注。同时,考生报名和考试期间食宿自理,画具、画板和颜料等考试用品自备。
5、学校不接待电话查分。2014年4月5日起凭本人专业考试准考证号(10位2014******)查询考试成绩登录学校招生网(http://zs.dhu.edu.cn)查询。
6、对专业考试合格者我校将于2014年4月10日前发出书面通知,请保存备查。
7、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规定进行复查,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本简章由东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东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