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露生选取夏雄歌词集《蒙娜丽莎的微笑》中多首有关外国文化的歌词修改后谱曲,在《长白山词林》的《创作漫谈》栏目发表。我发现,该刊2014年第4期(总243期)发表的《伏尔加船夫曲》、《樱花——美不过心中的她》和《迷人的水都——唱给威尼斯的歌》分别同原外国歌曲雷同:叶露生版《伏尔加船夫曲》与俄罗斯民歌《伏尔加船夫曲》的差别,仅仅在于叶露生选取了它的第一乐段作为全曲旋律。而叶版的《樱花》与日本民歌《樱花》的旋律则完全一样,只是前者去掉了后者的7——10小节,在结束句叶版使用主和弦“3、5、7”的五音,然后才结束于主和弦的根音“3”上。至于《迷人的水都》,它与意大利民歌《我的太阳》旋律基本相同,只是前者比后者速度放慢了,还有就是省略或改变几个音符,再有就是《我的太阳》是在高音区结束的,《迷人的水都》则是在中音区结束的。这些歌曲都标注为“叶露生作曲”。
发现这些问题后,我写了一篇评论《把人家的东西随手拈来,按在自己的名下——这叫创作歌曲吗?——请问叶露生》,发到了《长白山词林》编辑部。编辑部回复“非常感谢您对本刊的关爱。243期《伏尔加河》一曲,叶露生先生原注‘配置’。实属我们校对失误,再次感谢您。” 我感到失望,便给他们再次去信说,你们说“《伏尔加河》一曲,叶露生先生原注“配置”。实属我们校对失误,”就算《伏尔加船夫曲》是你们校对失误, 那么注明是“叶露生作曲”的《迷人的水都——唱给威尼斯的歌》和《樱花——美不过心中的她》也是属于你们校对失误吗?其实任何一个人只要认真看一看叶露生的“创作漫谈”都会得出结论:他是借用别人歌曲的旋律,套在自己的歌词上,算做是自己的“创作”的。“套用他人的作品”发表在堂堂的《长白山词林》上,对贵刊的声誉是一种损失。
于是,我得到了这样的答复:“主编查阅了底稿,的确都是我们的疏忽造成的,我们会在244期作出重要更正。”于是乎,在该刊第244期上刊出了这样的“重要更正与声明”:
非常感谢作曲家莫恭敏及张郁信箱主编等多位朋友来函。在此声明与更正如下:本刊243期歌曲《迷人的水都》原稿为夏雄填词叶露生编曲,《樱花——美不过心中的她》原稿为夏雄作词叶露生配置,《伏尔加船夫曲》原稿为夏雄叶露生填词叶露生配置。因我刊校对疏忽,为叶露生先生造成影响深表歉意,对莫恭敏、张郁等友人的关爱深表敬意。
这样,便产生一个问题:为什么叶露生先生没有给编辑部去信说,你们把我的“改编”和“配置”弄成了“作曲”,请予以更正呢?
我以为,叶露生借用别人歌曲的旋律,套在自己的歌词上,算做是自己的“创作”的情况早已有之。《长白山词林》2012年第11期(总226期)在《词林论坛》栏目发表了叶先生的创作漫谈:《词短情伤》,谈及他修改刘雪莲的歌词《中央大街的俄罗斯姑娘》并谱曲的情况。他写道:“既然是唱的俄罗斯姑娘,(歌曲)音乐就必需具有俄罗斯音乐的特点,于是我想到了前苏联最著名的歌曲《莫斯科郊外的晚上》。” 这首“创作歌曲”作者的署名是:刘雪莲叶露生词,瓦西里·索罗维约夫-谢多伊原曲,叶露生改编。他认为,因为已注明了原曲作者的姓名,“就不会牵涉到侵占曲作者的知识产权问题”了。
这里且不谈用《莫斯科郊外的晚上》的旋律去描写哈尔滨“中央大街的俄罗斯姑娘”是否得当。对照叶版的 《中央大街的俄罗斯姑娘》和《莫斯科郊外的晚上》,我发现叶版的头4小节是原曲第一乐段的翻版,仅变换了几个音符,旋律基本不变。叶版的5 - 8小节是其头4小节的重复加变奏。叶版的9 – 12 小节则与原曲的第二乐段(说明:按我的理解,《莫斯科郊外的晚上》仅由两个乐段组成)完全相同,结束乐句也与原曲完全相同。因此,很难断定说,《中央大街的俄罗斯姑娘》这首歌的曲子是叶的“改编”作品。
从叶露生的一篇文章我们得知,他曾经是武汉音乐学院前身湖北艺术学院作曲系的教师。“文革”期间下放农村安家落户,后调县文化馆工作。他还任湖北音协创作委员会委员。我是近两年才从他在《长白山词林》上发表的众多歌曲、歌词、文章、评论等等知道这位多产音乐家的。他认为,创作的“积极性应来自高度的政治觉悟,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但是,具体到不同的人,其工作的动力,就“不一定非要有高度的政治觉悟不可”。他大力支持民族音乐和民族文化,认为“受‘娱乐过度’的影响,(现在)高雅词曲越来越少见了”。他对一些流行歌曲“曲调进行随心所欲、歌曲内容不是靠音乐来表达,而是靠面部矫揉造作的表情、夸张的肢体语言、奇装异服等等”去刺激观众的做法提出了批评。他还把自己的音乐教育和音乐创作的成果融入自己的歌曲创作和音乐评论之中。这一切都是可贵的、应当肯定的。
那么,为什么叶露生又会作出文前所提到的那些事呢?俗话说:“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又说:“聪明反被聪明误”。
叶露生有一句很重要的话可以说明他“创作”歌唱外国文化歌曲时的心态。他说:“套用他人的歌曲,把旋律进行变奏,作为器乐曲的话,那是很常见的,而作为声乐曲的情况,我却没见过。”我以为,这句话正确的说法应该是:“套用他人的歌曲,把旋律进行变奏,作为器乐曲的话,那是编曲配器”。叶露生把“编曲配器”等同于“作曲”,所以他要说:“而作为声乐曲的情况,我却没见过。”既然没有见过,那么他就可以尝试一下。
这种“尝试”,体现在《长白山词林》总242期的《创作漫谈》中发表的叶先生的文章《〈红莓花开〉在我心中》。该文谈了他修改夏雄的歌词《红莓花开》和《天鹅湖印象》并创作歌曲的事。我发现,叶版《红莓花开》的音乐风格,正如他自己所说,“既像原曲,又不像原曲”。“红莓花开”作为衬词插入衬腔中,而衬腔则与原歌曲的旋律相同。至于《天鹅湖印象》则是这样安排的:前奏为“四个小天鹅舞”旋律的变奏;独唱部分前两句取材于《天鹅湖》场景音乐,后两句为其发展;合唱部分的旋律则是独唱部分前两句的变奏。因此,叶露生创作的这首《天鹅湖印象》多为借用原音乐素材发展而成。而同一期发表的叶先生创作的另一首歌曲《红河谷之恋》的首尾均套用加拿大民歌《红河谷》(我的老版《外国名歌200首》中这首歌译作《红河村》)的首尾(当然更变了一些音符),中间部分则是变奏。
应当说,叶先生在创作这三首歌曲时对如何体现外国歌曲的风格,如何抓住其核心,并发展、变奏,是花了心血的。但是他并没有一贯按照自己说的“体现原歌曲的‘身份’、汲取原歌曲的特点”去做。于是乎,就出现“套用”、“大段照抄”,甚至“全盘挪用”的“洋为我用”的、会被认为是“抄袭”的现象。有人说,按照音乐著作权的规定,歌词有10——15%的雷同便被认为是“抄袭”,其余类推。我没有向音乐著作权协会求证过,所以不知什么情况算“抄袭”。
叶露生告诫词曲作者:“创作要耐得住寂寞”。现在他自己耐不住“寂寞”了。他不是认认真真地对待自己创作的每一首歌曲,而是开始“套用”了。
其实这种现象并不鲜见。好几年之前,央视举办器乐大赛时,在一位乐手上台演奏前,打出字幕“独奏:《莫斯科的回忆》(似乎如此,当时没有纪录)某某某作曲”。当时我以为,乐手会演奏一首创作的乐曲,哪知道,一开始演奏却是《莫斯科郊外的晚上》,接着是《喀秋莎》和《红莓花儿开》三首乐曲的联奏(第三首我记不清了),当然增加了串连的过门。当时我就想,这怎么能算是一首“创作乐曲”呢?
后来,又看见叶露生用《莫斯科郊外的晚上》的曲调去“创作”《中央大街的俄罗斯姑娘》,便促使我考虑当前音乐创作存在一种“浮躁现象”的问题。借用叶露生的话说,因为“受‘娱乐过度’的影响,现在高雅词曲越来越少见了”。人们“耐不住寂寞”了,不愿意花工夫去认真推敲、琢磨了,……这样一来,何处寻觅精品呢?浮躁确实是要大家共同努力去除的啊。(莫恭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