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证上岗”是一项有益尝试
日前,上海市演出行业协会为8名街头艺人颁发了《上海市街头艺人演出证》,要求持证的演出者在为期一个月的试点期间“持有证书、规定时间、指定地点”进行表演活动。上海市演出行业协会用了一年时间,从100多名街头艺人中筛选出了其中8位,并委托上海戏剧学院等专业机构对他们进行了相关辅导。
抱一把二胡,坐一张小凳,面前摆一个大碗,然后演出者摇头晃脑的弹奏一些稀奇古怪的音乐,这个画面就构成了多数市民对街头艺人的全部认识。为了吸引观众,增加收入,这些人常常出现在人流如梭的旅游景点、繁华热闹的闹市区,无序的演出既影响了交通,又影响了市容,就其演出内容也是五花八门,有的根本难登大雅之堂。因无人管理,反而越是夸张的艺术,反而吸引了更多的关注。因此街头艺人是各大城市管理机构“关注”的对象。
然而,对待街头艺人的管理,各大城市给出大多是非赶即罚,实行“堵”政,大禹治水,在疏而不在堵。上海市让街头艺人“持证上岗”是一项有益的“疏”政。如此一来,便可以解决多方面的问题。首先“演出证”规定了其具体的演出地点,这样肯定就规划性的避开了繁华的商业街区,解除的制造拥挤交通的后患;其次规定了演出时间,不会在三更半夜听到“天籁之音”而扰民,也不会在上下班高峰期占路阻碍交通。另外城市管理者也可以对街头艺人的艺术加以监督,提高艺术的本质,避免演出内容鱼龙混杂。
如此亲民的政策,貌似还存在一些问题。首先相关部门是动用一年的时间才颁发出此证,又经过了专业的培训,期间的花费由谁来承担?其次,新闻中提到是从上海市100名街头艺人中选出了8位颁发了“演出证”,8%的比例是否太低?另外,办理此证手续是否简单,是否需要费用?倘若街头艺人在办理过程中程序简单,费用低廉,笔者认为如此有益的尝试应该在全国推广。
□陈晓燕
“持证上岗”涉嫌滥设行政许可
在很多城市街头,市民几乎都可遇到如此场景:有人斜挎吉他,自弹自唱。有人身涂油彩,扮演“活雕塑”。还有人支起画架,给行人画素描……这就是已成为一道独特景观的“街头艺人”。街头就是他们的大舞台,路过的人群是他们的观众或听众。他们不在乎掌声和酬劳有多少,只是想凭借一技之长立足社会,同时为城市增添时尚和文艺气息。
但在城市管理者眼里,这种街头艺术不是艺术,而是乱摆摊点、制造噪音、妨碍交通、影响市容的“麻烦”,还有一些乞讨者夹杂其间,随便弄出点声响来引发关注,展示疾病、贫穷、残障等特征以乞讨。上海试点街头艺人“持证上岗”制度正是基于此。他们认为,“街头艺人不是流浪者、也不是乞讨者,他们必须具有专业的表演技能,且文明素养要与城市形象相匹配”。其初衷似乎没错。
但问题关键在于,街头艺人的一个重要特点是随意性很强,喜欢自由自在的表演。当他们按照“持有证书、规定时间、指定区域”的要求进行表演活动,还叫街头艺人吗?“持证上岗”的街头艺人,恐怕得改为固定时间、固定区域上下班的艺术工作者了,这就损害了街头艺术的奇妙之处:在意想不到的地方给人以意想不到的惊喜。
“持证上岗”除了会破坏街头表演的原生态外,还会剥夺大部分街头艺人的表演权利。据说实行街头艺人“持证上岗”的目的之一就在于择优汰劣,筛选出高素质的艺人,与城市形象匹配。事实上,街头艺术本是“草根艺术”,表演水平无所谓高低,阳春白雪也好,下里巴人也罢,只要能让一个城市更有活力、更具文化气息,大家都乐观其成。何况对公民权利而言,“法无明令禁止即可为”,每个人都有权在街头这种公共场所展示才华。
当前,很多领域都在推进简政放权,清理过多过滥的行政许可,叫停不合理的职业资格认证考试,无疑深得民心。而上海却让街头艺人“持证上岗”,涉嫌擅设行政许可,这恐怕是在开“历史倒车”。有论者曾指出,建设可以让一个城市扩大,但只有人文艺术才能让一个城市伟大。不妨给街头艺人更宽松的文化氛围和自由的表演空间,水平欠佳、收入逊色的街头艺人自会被市场淘汰。
至于如何规范管理街头艺人,只需积极作为,在居民小区、交通要道等地方划定禁止演出区域,对街头艺人的表演声响作出分贝测量,限定最高音量,惩罚扰民、影响交通与市容的艺人等即可。千万别把对街头艺人的管理,变成了有关部门滥设行政许可、借机生财的渠道。(何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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