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奖励办法
(一)优秀组织奖:奖励组织工作扎实、活动成效突出的学校。由展演活动组委会根据各高校展演活动的组织情况进行评选,要求指导思想明确、有活动实施方案、宣传方案和安全工作方案,有活动经费落实并列入财政年度预算,举办学校艺术节,有活动专题简报、总结等书面(音像)材料等。
(二)艺术表演节目奖:各项目(声乐、器乐、舞蹈、戏剧)分设一、二、三等奖。
(三)艺术类作品奖:各项目(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分设一、二、三等奖。
(四)指导教师奖:奖励获艺术表演节目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个节目不超过3名)和艺术作品一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限1名)。
(五)优秀创作奖:奖励为本届展演活动原创的优秀节目。
(六)校长风采奖:奖励高校校长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优秀作品的作者。
(七)优秀论文奖:设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一、二、三等奖。
十、活动宣传
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多种媒体,为展演活动的深入健康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高校要开设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专题网页,集中宣传报道展演活动。
十一、经费
各高校活动经费由高校自行解决。
现场集中展演阶段活动经费由省教育厅负担。
山东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名单
主 任:左 敏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书记
山东省教育厅厅长
副主任:黄 琦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副书记
张志勇 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
蔡先金 济南大学副校长
委 员:刘欣堂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宣教处处长
荆 戈 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主任
吴建华 山东省教育厅财务处处长
高 磊 山东省教育厅高教处处长
周佳敏 山东省教育厅研究生处处长
梁斌言 山东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处长
司金贵 山东省教育厅学生处处长
任兰平 山东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处长
刘永波 山东省教育厅科研处处长
办公室主 任:任兰平(兼)
办公室副主任:张 端 山东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副调研员
郑 中 济南大学音乐学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