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面向全体学生,坚持以人为本,以先进文化为导向,传承与弘扬优秀民族文化为宗旨,倡导师生们自行创作、编导、表演优秀舞蹈作品。通过形象生动的校园舞蹈艺术活动,为广大热爱舞蹈的学生提供广阔的展示舞台,激发学生对舞蹈艺术的热爱,使学生们在舞蹈表演过程中表现美、审视美、体验美,为塑造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奠定良好基础。
二、内容、形式及评分标准
(一)内容
参赛舞蹈主题鲜明,积极、健康向上,题材形式多样,结构新颖独特,能充分反映青少年的幸福与快乐,突出“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表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进一步体现思想性、艺术性和教育效果的统一。
(二)形式
1、参赛舞蹈以群舞为主。
2、人数为12至36人(鼓励男生参演)。时间不超过7分钟。
(三)评分标准
1、舞蹈作品可以是成品,改编作品加0.1分,创作作品加0.5分;
2、舞蹈内容健康活泼,积极向上,展现当代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3、舞蹈动作整齐、流畅,具备一定的基本功和表现力,演员表情自然大方;
4、舞蹈服装设计要符合舞蹈内容及特点,颜色搭配协调合理。
三、参赛学生与分组
舞蹈大赛参加对象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艺术专业)的在校学生。
分为小学甲组、乙组,初中甲组、乙组和高中甲组、乙组。
小学甲组为普通小学的在校学生;小学乙组为少年宫、少儿艺术团等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小学生。
初中甲组为初中在校学生;初中乙组为艺术专业学校的初中学生和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初中学生。
高中甲组为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非艺术专业)的学生;高中乙组为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专业的学生、艺术专业学校的高中学生和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高中学生。
同一个舞蹈作品的表演者必须是同一学校或同一校外教育机构的学生。
四、时间安排及要求
舞蹈大赛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4年3月至2014年8月)为基层开展活动阶段。以学校为单位,发挥学生社团积极性,充分利用社会编创资源,结合本校实际组织师生开展舞蹈创作、排练及表演展示活动。
第二阶段(2014年9月)在学校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各县(市)和地(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采取集中或分散的形式组织本地区中小学生舞蹈大赛,并将评选出的优秀舞蹈作品报送省舞蹈大赛组委会。
第三阶段(2014年10月)由大赛组委会选调专家组成评审团,对认真组织第二阶段活动并积极上报节目的地市,进行巡回评选和现场点评,提出指导意见。
专家评审团巡回评选结束后,将各市舞蹈作品按照统一标准评出各奖项,上报组委会。
五、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舞蹈大赛设优秀组织奖、优秀表演奖、优秀创作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
优秀组织奖,奖励组织工作扎实、活动成效突出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优秀表演奖,各组别分设一、二、三等奖。
优秀创作奖,在获一、二等奖的创作舞蹈作品中评选出优秀创作奖。
优秀指导教师奖,舞蹈作品获优秀表演一等奖的指导教师评选优秀指导教师奖(每个节目指导教师不超过3名)。
(二)优秀组织奖评选要求
获优秀组织奖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求组织工作扎实,有专人负责,有活动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组织发动面广,师生积极参与创作、排练、演出工作,层层演出选拔出优秀的舞蹈作品,成绩突出。各市按本地参加舞蹈大赛活动的县(市、区)总数的20%评选推荐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名单,报省舞蹈大赛组委会认定。
六、报送事项
(一)报送名额:济南、青岛每市20个,其他市(地)15个。
(二)报送比例:原则上甲组的节目不少于80%,乙组的节目不超过20%。
(三)请各市于2014年9月27日前将推选的优秀舞蹈作品报送到山东省中小学生舞蹈大赛组委会,联系人:马杰,联系电话:0531-81916569,邮箱:twy@sdedu.gov.cn。
七、经费
2014年山东省中小学生舞蹈大赛组委会所需经费由山东省教育厅筹措。各市活动经费由地方自行解决。
八、组织管理
山东省中小学生舞蹈大赛由山东省教育厅主办,山东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承办。成立2014年山东省中小学生器乐舞蹈大赛组委会(名单见附件3),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山东教育厅体卫艺处。
其布厄,是傈僳族弹拨弦鸣乐器。傈僳语“其”是弦子,“布厄”为傈果,意即圆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