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安排:
1、专业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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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
考试方向 |
考试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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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曲表演(含器乐方向) |
器乐方向 |
演奏、演唱、视唱练耳、乐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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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方向 |
演唱(台词、朗诵)、表演、形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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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表演(含舞蹈编导和体育舞蹈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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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基训技巧、剧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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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声乐、器乐方向) |
器乐方向 |
演奏、视奏、视唱练耳、乐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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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方向 |
演唱、朗诵、形体与形象、音乐理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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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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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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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艺术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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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描、色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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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表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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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台词、形体、表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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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形象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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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描、色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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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与播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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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我介绍;2、朗诵自备稿件;3、指定稿件播读;4、根据题目即兴评述或模拟主持;5、回答考官提问;6、才艺展示 |
专业考试时间:4月19日(星期六)
专业考试地点: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长沙市麓山南路153号)。
2、文化考试科目:语文、英语与综合测试,其中语文、英语每科满分150分,综合测试100分,总分400分。
文化考试时间:4月20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6:00
文化考试地点: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长沙市麓山南路153号)
六、评卷:由我院组织专家参照《湖南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评卷规定》进行。各科目均以考生测试原始分计入总分。
七、录取原则:
1、在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监督指导和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计算机录取,确保录取公平、公正。
2、获中国少儿戏曲小梅花比赛“银奖”以上或省级以上专业奖项如“田汉表演奖”的考生可免试入学。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以及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达到我院最低文化控制线,免综合测试录取。其它加分条件参照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3、录取时专业分和文化分的比例为6:4。
4、根据考生成绩及综合评定确定预录考生名单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5、发放录取通知书;
6、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允许参加湖南省2014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可正常参加高考。
联系电话:0731-88838967 88631891
学院网址:www.arthn.com
学院地址:长沙市河西麓山南路153号 邮编:410012
其布厄,是傈僳族弹拨弦鸣乐器。傈僳语“其”是弦子,“布厄”为傈果,意即圆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