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城南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有关学校: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动学校体育、艺术和科技教育工作,培养体育艺术科技特色人才,现就做好2014年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校
全市三星级、四星级普通高中。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2014年盐城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考试报名。
1.初中阶段参加由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或艺术类集体比赛(展演)项目获三等奖或个人比赛获前六名以上者;
2.初中阶段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科技类竞赛,获国家级个人三等奖、省级个人二等奖、市级个人一等奖以上者,或个人小发明获得国家专利者;
3.初中阶段教育行政部门未组织或未参与组织展演(比赛)的项目,而招生学校根据举办高水平运动队或艺术团体的实际需求,确需招收此类项目的特长生,可由招生学校具书面报告,经市、县(市、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招生。报考此类项目的考生报考不受获奖条件的限制。
三、招生计划
2014年我市普通高中采取计划到县(市、区)招生的办法,原则上按上年高中招生计划的5%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在本区域内根据招生学校的基础条件和培养方向,合理确定学校的招生项目和人数。考生根据中考报名区域招生学校的特长生招生人数与项目,报考相关普通高中的特长生。除足球项目外,考生只允许报考本县(市、区)所辖学校。
四、报考程序
1.凡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4月1日至5日到拟报考学校报名(报名时交2寸免冠照片2张),填写《盐城市2014年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考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经招生学校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初试。
2.体育、艺术类特长生由招生学校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确定A等、B等和C等。考生成绩汇总向社会公示一周后,与报名登记表一同报市、县(市、区)教育局体卫艺处(科)审核。审核通过后的考生参加市、县(市、区)教育局组织的统一专项复试,复试合格者作为该校体育艺术类特长生备录生源。
3.科技类特长生由各招生学校统一组织审核和面试,由招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数将合格的考生名单汇总后,报市、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审核通过者作为该校科技类特长生备录生源。
4.考生在同一报考学校只能报考一个特长生项目,多报无效。
五、体育艺术特长生项目分类
1.体育类: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保龄球、网球、健美操、棋类等。
2.艺术类:声乐、器乐、舞蹈、美术、书法等。
3.具体招收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项目及人数,以各招生学校申报并经市教育局审核公布的项目和人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