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音乐欣赏中感性和理性的关系
从物理学角度来看,音乐不过是一些同时或相继发生的、有一定规律的声波震动。人类之所以把这样一个物理现象制造出来作为“艺术”而加以欣赏,主要是因为我们的听觉对于这种现象有着特殊的感受力。一般人的听觉可以听到频率大约在20--20000赫兹的声波震动,对500--4000赫兹以内的声波震动尤其敏感,可以明确辨别不同振频之间的差别,这也就是常说的“音高感”。此外,人的听觉对声波震动的幅度也很敏感,不同的振幅使人感受到不同的力度,也就是常说的“音值”等等。正因为人的听觉可以辨别音值,音色,音高,所以才借助乐器和人声制造出符合一定规律的乐音,通过乐音的组合,产生优美的旋律及和声;把不同的乐音按不同的节奏组合在一起,产生一定的特殊旋律等等。但是音乐对于人来说决不是一些能够满足感官刺激的现象,应该是从生理感官的接受到达心理层次的的感受,再加上理性认识的参与,从而形成一种全身心深刻而持久的审美体验。这其实就是意味着音乐欣赏其实也是一个感性和理性结合的过程。 音乐欣赏是作为人生活的一部分,他的欣赏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但是最普遍的还是情感化、观念化的欣赏方式。当我们打开CD,当我们聆听一首乐曲时,一组和声或一段节奏,我们首先不是要得到什么知识,而是为了得到某种享受,音乐在这里只是提供一种感受,并且这种感受力是在听觉的直观中获得的,任何有关这部作品的知识都无法代替这部作品给听众的感性样式,也不能满足人们在音乐欣赏中所实现的审美需要。如我们通过学习音乐史知道肖邦的《b小调谐谑曲》是在听到华沙起义的消息后创作的这首乐曲,作品中蕴涵着肖邦的爱国热情和波兰民族反抗外族侵略的精神。但是假如我们从没接触过这个知识,那么这只是一个知识而已,不代表什么,只有我们亲耳聆听了这首音乐,这些知识才能和我们的听觉欣赏结合起来,帮助我们刚好地感受这首乐曲。由此可见,音乐欣赏作为一种感性直观活动的本质是不变的,但是要让这种感知更加完美的完成,一定要有这种理性的知识相结合。理性认识只是对最终的审美体验起到一种强化作用,也就是说,当我们在欣赏中不仅对一首乐曲的感性特征予以充分的把握,还能从观念上、思想上理解它的内涵,那么我们的感受就回受到来自感性体验和理性思考这两个方面的作用而得以强化。应当说音乐欣赏带给人的感性体验,是高于感官刺激之上而又超越理性认识的一种最高层次的心理活动。
当然我们不能期望每个人在每次聆听音乐的时候都能够作一个真正的欣赏者,都能达到审美感受的最高层次。在很多情况下,音乐在人的生活中起着娱乐、装饰性的作用,人们对他的欣赏也只是在表层的、感官的阶段上进行。但是这种欣赏方式不能算作完全的、充分的审美体验。
总之,对于一个欣赏者来说,无论是感情上的共鸣还是观念上的把握,都不失为获得审美感受的一种途径。音乐欣赏也的确需要调动自己的全部激情和心智。每个人都有一把打开艺术殿堂的钥匙,关键是你怎样用它。我们应该作到尽量从理论上充实自己,在想象上放开翅膀,挖掘真正的音乐本质和内涵,对音乐有一个全新和更为深入的认识。
参考文献
1 〈音乐美学〉蒋一民著 人民出版社 1991年9月
2 〈音乐欣赏讲话〉钱仁康编著 上海音乐出版社
3 〈中外经典音乐欣赏〉周世斌编著 学苑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