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复试内容
1. 专业课:专业课:2—3门。(各专业方向专业课考试科目、参考书目、考试要求及考试大纲见我院网站:http ://www.gxai.cn/研究生处网页招生简章)。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考2门本科主干课程科目考试。
2. 英语听说能力测试(面试形式):主要是采取考生3分钟自我介绍,回答所抽签的问题,对考生的听、说能力进行评定。
3. 面试
(1)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综合能力和培养潜力进行测试,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本专业领域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方面经历,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人文素养、心理健康、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事业心、责任感、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综合考查。
(2)考生面试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本人业绩能力的材料:
① 考生自述(用A4纸打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
② 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公章)。
③ 发表相关领域论文及有代表性的科研创作成果(美术设计作品可用照片)。
④ 参加有影响的学术活动、比赛的证明材料及相应的获奖证书。
(四)体格检查
所有取得我院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我院指定时间到广西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参加体检(声乐方向的考生还须增加声带检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一律不得录取
四、录取
(一)录取原则:
德、智、体全面衡量,采取差额复试办法,复试成绩合格,按录取成绩(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戏剧影视表演、播音主持等专业的技能方向同时参照专业主科(即演唱、演奏、编舞、舞蹈表演、编演、播音主持等科目)的复试成绩)高低排序择优录取。定向、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考生,必须在录取前签订有关协议。
(二)录取成绩折算办法
1. 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戏剧影视表演、播音主持等专业技能方向: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0.1 + 复试成绩×0.9
2.其余各专业方向: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0.2 + 复试成绩×0.8。
其中:
(1)录取成绩、复试成绩为折合分,满分为100分。
(2)复试成绩的计算办法:
①舞蹈表演、舞蹈编导、戏剧影视表演、播音主持等专业技能方向:复试成绩 = 英语成绩×0.05+专业考试成绩平均分×0.75 + 面试成绩×0.2
②音乐表演专业技能方向:复试成绩 = 英语成绩×0.05+专业考试成绩×0.75 + 面试成绩×0.2,其中,专业考试成绩=专业主科成绩×0.75+非主科成绩×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