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二、复试考生的基本条件
(一)一志愿考生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B类地区的《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艺术学”门类:英语、政治单科成绩不低于31分,业务课单科成绩不低于47分,总分不低于315分;“文学”门类:英语、政治单科成绩不低于52分,业务课单科成绩不低于78分,总分不低于340分;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英语、政治单科成绩不低于30分,业务课单科成绩不低于45分,总分不低于245分。
(二)二志愿调剂考生
1.必须符合我院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B类地区的《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不低于所调剂的专业在B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 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外国语要求为英语。
5. 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复试安排
(一)考生报到
1. 时间: 4月11日9:00—17:00 。
2. 地点:学院图书馆一楼阅览室。
3. 资格审查。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招生单位在复试时进行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名资格者,取消其复试资格。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考生交(验)本人以下资格审查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原件交验。
(2)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原件交验(应届毕业生出具学生证及就读学校教务部门证明)。
(3)定向就业协议。(定向就业协议须在4月25日前交。表格请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
(4)1寸彩色近期照片2张(体检时交体检中心)。
(二)考试安排
4月11日(周五)
上午9:00—17:00 |
复试考生报到,参加《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 |
4月12日(周六) |
上午 |
各专业科目考试,组织评分 |
下午 |
各专业科目考试,组织评分 | |
晚上 |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组织评分 | |
4月13日(周日) |
上午 |
考生体检,组织评分 |
下午 |
综合面试、各专业科目考试,组织评分 | |
4月14日(周一) |
上午 |
综合面试 |
下午 |
综合面试 | |
4月15(周二)—17日(周四) |
统计成绩,计算权重。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 |
4月18日(周五) |
向考生反馈拟录取结果 | |
注:以上具体时间、地点安排于报到时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