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 点 | 科类 | 地 址 | 咨询电话 | 现场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南京师范大学 音乐学院 | 音乐 | 江苏省南京市宁海路122号 | 025-83598977 | 1月27、28日 | 1月29日 |
江苏师范大学 | 美术 书法 |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 | 0516-83500470 | 2月2、3日 | 2月4日 |
湖南师范大学 音乐学院 | 音乐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左家垅 | 0731-88631212 | 2月9、10日 | 2月11日 |
山东淄博考点 | 书法 音乐 | 具体地址见准考证 | 0533-2793620 | 2月2-27日 (网上报名) | 3月2日 |
宿州学院 | 书法 | 安徽省宿州市东二铺宿州学院东校区逸夫楼A楼一楼大学生事务中心 | 0557-2875361 | 3月6日 | 3月7日 |
(注:以各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四、专业考试科目和评分标准
1、环境设计(300分):
(1)素描:150分(八开画纸、考试时间3小时)
(2)色彩:150分(八开画纸、考试时间3小时)
2、书法学(400分):
(1)临帖:200分(中档生宣,四尺三开,考试时间2小时)
内容:经典楷书(100分)和隶书字帖(100分)(一般不超过30字),按原有结构、章法临写,不落款识,一律竖式书写。
(2)创作:200分(中档生宣,四尺对开条幅,考试时间2小时)
内容:诗歌(一般不超过30字),创作一幅书法作品,书体不限,要求必须有落款(落款内容考场提供),一律竖式书写,书写文字须用繁体字,不得繁简混用。
注:考试纸张由考场提供,考生不得自带任何纸张,书写等其他工具自备。
3、音乐学(150分):
(1)主项:100分
(2)副项:20分
(3)视唱:30分
注:主项、副项从舞蹈、声乐、器乐中选择,声乐必考。
五、录取原则
1、考生均须参加本省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文化成绩资格线由生源所在省招办统一划定。
2、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即在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艺术本科投档资格线、获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和省统考合格证的情况下,由我校根据考生所填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考试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课分数高的考生。
740)this.width=740"> 纳格拉,清代史籍中称哪噶喇、奴古拉,维吾尔族、乌孜别克族棰击膜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