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周报》5月6日A2版登载的王群卫的文章《为什么要编辑普及性教材》,反驳了我此前为与其讨论有关考级教材问题而发表的《“统编教材”不是杜绝考级弊端的灵丹妙药》。王先生在文章中提到了中国社科院文学研究所李圣传在《光明日报》的文章、中国教育学会音乐教育专业音乐会副会长吴斌的谈话。王先生写道:“关于孙老师文中所讨论的统编教材问题,我想用个性与共性,主观与客观的关系来概括,包括在其中的问题有:学科自身的独特性与学科共同的价值观,教师自身的个体经验与学科的总体目标追求,学生个体之间差异性与学生共体的一致性,基础教材的普适性与精英教材的个性化,主观出发的美好性与与客观落实的混乱性以及普及教育的宏大整体性与从教个体的具体能动性等。”
坦率地说,看罢此文实有如坠云雾中之感,初看还以为王先生是在谈哲学问题,“学科属性”、“价值追求”、“法制教育”、“海洋意识”,还有这官员、那要人、主观、客观、一致性、普适性、美好性、混乱性……唯独看不出可操作性,也未见王先生对自己提出的“统编教材”或“普及性教材”稍稍具体一点的设想。如此务虚虽然可提高认识,但总觉得离题远了些。
王先生在文章中又提出:“目前市场上各位专家根据自己经验编写的基础教材,虽然琳琅满目,但都是一己之见,它们之间是否存在共性的因素,其大面积推广的意义有多大?在哪里?”诚然,我在上次的文章中,当谈到我国音乐界改革开放后教材建设情况时,曾这样写道:“如今走进音乐书店或图书馆,便不难发现,无论是专业、业余、老人、儿童,学琴所需的教材,俯拾即是、琳琅满目”,而且我特为提示“这其中也包括考级教材”,并紧接着强调了那些教材“有良莠不齐之嫌”,哪来“大面积推广”之意?至于那琳琅满目的教材,是否“都是一己之见”以及如何客观、公正、全面地评价那些教材类书籍,并非是三言两语能说清的,况且若细谈起来话题就扯远了。
如今的器乐考级,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在这一点上,我们的认识没有分歧。分歧在于:王先生认为考级中出现的“只要一年到头把那三四首曲子死啃下来了,就意味着你学习的成绩合格了”的根子,是“考级教材的误导性指挥棒还在大大地挥舞着”,并进而指出“我们器乐学习的统编教材,却是在大大地空白着”,所以质问:“这样尴尬的局面还要持续多久?”而笔者认为,问题的关键并不在考级教材,而是“部分器乐教学人员及考级承办单位行为不端、一切向钱看、不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导致的后果”。
据笔者所知,中国音协系统的乐器考级并非如王先生所说随便“那三四首曲子”就行,而是有严格的规定:初级的考试,因曲目较短,所以要考四五首,甚至更多;五级以上的考试,都必须考四首曲子,其中独奏曲、练习曲各两首,在四首曲子中,又分指定曲目和自选曲目。所谓“指定曲目”,就是考生必须演奏的曲目,这在考级曲集中都有明确标记。中国音协还明确规定:“五级以上(含五级)考生加试视奏。视奏题由考官从考级作品集中低于考生应试级别的练习曲或乐曲中随机抽选。”试想:如果各地的教学与考级都能严格执行这些规定,还会出现那种一年到头死啃三、四首曲子的现象吗?即便出了那样的问题,能归罪于考级教材的误导吗?可是王先生在这次的文章中,仍然强调:“考级教材当然没有主观上让人钻空子、押题、猜题的导向,但客观上却形成了这样的事实”,王先生如此咬定青山不放松,坚称考级教材与出现的问题有因果关系,却说不出二者有任何必然的联系,如此断案怎能令人信服?
据笔者了解,如今的考级曲集并非是少数人闭门造车的产物,更不是某个专家仅凭“一己之见”编成的。而是由音乐界权威性的机构(如中国音乐家协会)统筹,组织专门班子,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集中全国众多有关教学人员的智慧,历经多年努力才取得的成果。
从中国音协考级委员会编辑、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的五套18册《全国二胡演奏考集作品集》中可以看出,在每一册的《前言》中,都列出了少则十人,多则近二十人的曲目审定人员。这些人员,既有毕生从事二胡教学的专家、教授,又有国家级艺术院团的著名演奏家,还有具有丰富普及性教学经验的少年宫老师。从这种人员组合上便可清楚地看出,他们不仅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也具有很高的权威性。相信他们对王先生所强调的个性与共性、主观与客观、个体经验与学科的总体目标追求、基础教材的普适性与精英教材的个性化等方面的了解和把握,并不比我们差。如今的考级教材,虽然还有这样或那样的可改进之处,但已经是群体智慧的结晶,是名副其实的统编教材,是极具系统性、实用性、权威性的器乐教材。面对此情此景,实在不明白王先生为什么说如今“器乐学习的统编教材,却是在大大地空白着”。
王先生在这次的文章中,强调了他所提出的“统编教材”是指“普及性教材”,按照上下文及语境分析,可以感觉到在王先生看来,如今正发挥“误导性指挥棒”作用的考级教材,并不属于普及性教材,而只适用于精英教育。关于这个问题其实无需多言,只要稍稍翻一下考级曲集便可一目了然。如今无论哪个系统的考级曲集(琴行自编的考级教材笔者没见过,恕不讨论),都是遵照循序渐进的原则编订的,第一级的曲目几乎无一例外的都是从不同类型、不同节奏的音阶开始,还有孩子们喜欢的《小星星》、《祝你生日快乐》、《丢手绢》、《哆来咪》、《铃儿响叮当》、《我爱北京天安门》之类既能满足技术练习需要,又有趣味性的小曲子。如果这还不算普及性教材,那“统编教材”或“普及性教材”到底是何等模样?
至于“主观出发的美好性与客观落实的混乱性”,笔者以为,如今的器乐考级,“混乱性”是有的,但要解决问题,首先应找准问题的症结所在,然后才能对症下药。正如医院里的大夫为病人看病,如果未找准病源,或自以为是地做出了错误的判断,便把病人拖上了手术台,岂不是草菅人命? 音乐周报 孙元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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