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师范学院音乐学院2015年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学制 | 招生人数 | 招生科类 | 备注 |
本科 | 210 | |||
音乐学 | 4 | 90 | 文理 | 师范 艺术类 含灨13人,鲁、晋各11人,湘9人,苏6人 |
音乐表演 | 4 | 70 | 文理 | 艺术类 含灨13人,晋11人,鲁、湘各9人,苏8人 |
舞蹈编导 | 4 | 50 | 文理 | 艺术类 含鲁10人、灨9人,湘8人,晋4人 |
专升本 | 50 | |||
音乐学 | 2 | 20 | 师范 艺术类 | |
音乐表演 | 2 | 30 | 艺术类 | |
说明:1、此招生计划若有变动,以省招办发布的专业目录为准,不另行通知2、专升本面向河南省招生。 |
二、录取规则:
1、音乐学专业按照文化课成绩的50%与专业成绩之和择优录取
2、音乐表演、舞蹈编导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3、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
在总分并列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并列,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择优录取。
三、收费标准:
本科生学费5700元/年
四、奖助贷政策
1、国家奖学金
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在校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年评选一次,每人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
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资助评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评选一次,每人每年5000.
3、国家助学金
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分为2档,每年评选一次,标准为2500和40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
学校还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开展在校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已开展生源地贷款的学生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国家助学贷款每年最高额度8000元。取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在校期间由国家财政贴补利息,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自己承担。
5、南阳师范学院奖学金
由学校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在校生中优秀的学生,每年评选一次,每生每年1000元。
6、勤工助学岗位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本人申请,学校确定,安排在校内课余时间参加勤工助学,根据岗位和劳动情况每人每月可领取适当的生活补助。
7、临时困难补助
当学生家庭发生变化而产生临时困难,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视具体情况予以适当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