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师范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对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同批最低控制线且取得我校专业单独测试合格证书考生,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师范)专业按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美术学(师范)、书法学(师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综合分(文化总分加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江苏省考生除书法学(师范)、舞蹈类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成绩采用校考成绩,其它专业都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规则相同。
江苏省考生填报志愿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体、艺类考生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综合素质评价按江苏省教育厅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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