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音乐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1、湖北省考生必须达到 2016 年湖北省音乐学、舞蹈学类统考合格线方可报考我院。
2、所有专业初、复试一并进行;初试缺考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复试;有缺考科目的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均视为无效。
3、曲目库和笔试科目考试大纲详见我院招生信息网();音乐学理论、艺术管理、音乐教育、钢琴调律、钢琴演奏、钢琴演奏与编导、演唱、通俗声乐演唱与编导、二胡、古筝、小提琴、萨克斯管、指挥招考方向(品种)必须严格按照招生简章要求从曲目库中选取曲目参加考试,其它音乐表演类各招考方向(品种)可有 2 首曲目不选自曲目库。
4、使用 CD 伴奏的招考方向,考生须仔细检查 CD 质量,如因 CD 质量问题影响考试,由考生本人负责。
5、演奏、演唱、指挥类科目由考试委员会指定演奏、演唱、指挥考试内容的全部或部分。
6、除特别说明可以视谱演奏(唱)的曲目外,其他曲目均为背谱演奏(唱)。
7、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计入总结构成绩的,将考生高考文化课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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