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16年康橋杯琵琶邀请赛复赛及决赛细则
一、比赛宗旨:
上海浦东康桥为中国琵琶“浦东派”的发源地之一,该流派于2008年收录在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中。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为了传承和弘扬浦东派琵琶高雅艺术,传播音乐文化,推动我国民族音乐教育和乐器演奏水平的普及和提高,积极响应党和国家“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号召,贯彻以人为本的文化服务精神,为社会广大学生、教师、音乐艺术爱好者提供欣赏、观摩、学习与艺术交流的机会。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上海市浦东新区文化艺术指导中心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
上海音乐家协会琵琶专业委员会
上海市浦东新区非遗办公室
协办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文化服务中心
华音网
三、比赛时间、地点:
1.比赛时间:2016年11月5、6日。
2.获奖音乐会:2016年11月6日下午二点。
3.比赛地点:上海市康桥镇文化服务中心。
具体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康沈路686号。
公共交通指引:地铁11号线秀沿路站下,转龙惠专线到秀沿路恒河中路站下或转周康2路、周康10路到大润发站下。
四、比赛分组、曲目要求及报到时间(参赛选手的序号参见附录名单中所列之序号):
2016年11月5日(周六)
赛场一 | ||
下午2:30-4:30 | 重奏B组决赛 | 序号1-15 |
下午4:30-5:00 | 重奏A组决赛 | 序号1-2 |
赛场二 | ||
上午09:00-12:00 | 专业B组复赛 | 序号1-15 |
午休 | ||
下午1:30-4:30 | 专业A组复赛 | 序号1-15 |
赛场三 | ||
上午09:00-10:30 | 非专业B组决赛 | 序号1-13 |
上午10:30-12:00 | 非专业B组决赛 | 序号14-25 |
午休 | ||
下午1:30-2:30 | 非专业A组决赛 | 序号1-5 |
赛场四 | ||
上午08:30-10:30 | 非专业C组决赛 | 序号1-12 |
上午10:30-12:00 | 非专业C组决赛 | 序号13-23 |
午休 | ||
下午1:30-3:00 | 非专业C组决赛 | 序号24-35 |
下午3:00-4:30 | 非专业C组决赛 | 序号36-45 |
赛场五 | ||
上午08:30-10:30 | 非专业D组决赛 | 序号1-12 |
上午10:30-12:00 | 非专业D组决赛 | 序号13-23 |
午休 | ||
下午1:30-3:00 | 非专业D组决赛 | 序号24-35 |
下午3:00-4:30 | 非专业D组决赛 | 序号36-45 |
2016年11月6日(周日)
赛场一 | ||
上午08:30-10:15 | 专业B组决赛 | 序号1-8 |
上午10:15-12:00 | 专业A组决赛 | 序号1-8 |
午休 | ||
下午2:00-4:00 | 颁奖音乐会 |
比赛分组及报到、抽签时间 (*参赛者现场报到携带本人一寸照片一张)
2016年11月5日
组别 | 序号 | 报到时间 | 抽签时间 | 赛场位置 |
专业B组复赛 | 序号1-15 | 上午8:30 | 上午8:40 | 赛场二 |
专业A组复赛 | 序号1-15 | 下午1:00 | 下午1:10 | 赛场二 |
非专业A组决赛 | 序号1-5 | 下午1:00 | 下午1:15 | 赛场三 |
非专业B组决赛 | 序号1-13 | 上午8:30 | 上午8:45 | 赛场三 |
序号14-25 | 上午10:00 | 上午10:15 | 赛场三 | |
非专业C组决赛 | 序号1-12 | 上午8:00 | 上午8:15 | 赛场四 |
序号13-23 | 上午10:00 | 上午10:15 | 赛场四 | |
序号24-35 | 下午1:00 | 下午1:15 | 赛场四 | |
序号36-45 | 下午2:30 | 下午2:45 | 赛场四 | |
非专业D组决赛 | 序号1-12 | 上午8:00 | 上午8:15 | 赛场五 |
序号13-23 | 上午10:00 | 上午10:15 | 赛场五 | |
序号24-35 | 下午1:00 | 下午1:15 | 赛场五 | |
序号36-45 | 下午2:30 | 下午2:45 | 赛场五 | |
重奏B组决赛 | 序号1-12 | 下午2:00 | 下午2:15 | 赛场一 |
重奏A组决赛 | 序号1-2 | 下午4:00 | 下午4:10 | 赛场一 |
2016年11月6日
组别 | 序号 | 报到时间 | 抽签时间 | 赛场位置 |
专业B组决赛 | 序号1-8 | 上午8:00 | 上午8:10 | 赛场一 |
专业A组决赛 | 序号1-8 | 上午9:30 | 上午9:40 | 赛场一 |
五、比赛细则
1.参赛选手一律背谱。复赛与决赛都不允许带伴奏。曲目规定请查阅大赛简章。
2.参赛选手需按时报到、抽签,选手不按时参加比赛按自动弃权处理,评委会有权取消该选手的比赛资格。
3.比赛以参赛选手完成演奏质量为评委会终审标准。
4.评委会有权根据参赛选手水平调整或空缺奖项。对于评委会做出之最终比赛成绩,任何人不得异议。
5.比赛的所有相关信息均公布在官方网站,包括参赛时间、地点、场次、顺序及复赛、决赛名单等信息,请及时查阅比赛官方网站信息。
6.比赛现场必须关闭手机,保持安静。在选手演奏过程中不得进出赛场和随意走动。每位参赛者可由一位家长陪同进入报到休息区。在报到休息区内勿进行调音、演奏,赛前15分钟由工作人员带领进入准备室可进行调音及演奏,如有其他需求请于赛场外进行。
7.比赛结束后组委会将在官方网站上公布获奖名单,只提供获奖情况查询,将不提供比赛分数及获奖名次以外的查询。
8.参赛选手如有违反任何比赛规则,赛事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9.任何人士不得在比赛场地内进行摄影、摄像或录音,一切录像、录音版权均属赛事组委会所有。获奖选手有义务参加组委会组织安排的公益性演出活动或出访演出活动。
10.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取消活动,组委会将在官方网站公布相关信息。
11.本章程一切解释权归本赛事组委会所有。
六、奖项设置
进入复赛、决赛的选手现场演奏,评委现场打分。按照参赛选手所获分数的高低顺序,依次排奖。
(一) 专业组:分别评出金奖、银奖、铜奖、优秀演奏奖、演奏奖各若干名。进入复赛未进入决赛的选手,获演奏奖;进入决赛未获金、银、铜奖的选手,获优秀演奏奖。
(二) 非专业组:分别评出金奖、银奖、铜奖、优秀演奏奖、演奏奖各若干名。进入决赛未获金、银、铜、优秀演奏奖奖的选手,获演奏奖。
(三) 重奏组:分别评出金奖、银奖、铜奖、优秀演奏奖、演奏奖各若干名。进入决赛未获金、银、铜奖的选手,获优秀演奏奖。
(四) 组委会还将对荣获金奖选手的指导教师以及有多名学生进入复赛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
金、银、铜奖获得者及优秀指导教师将颁发奖金、奖杯及奖状,独奏组优秀演奏奖获得者颁发奖金及奖状,重奏组优秀演奏奖及独奏组演奏奖、优秀组织奖将颁发奖状。所有奖项颁发均于颁奖音乐会上进行,会后将不再进行补发。
七、颁奖音乐会安排(均在上海市康桥镇文化服务中心举行):
2016年11月6日下午2:00-4:00 ,参演者为各组金奖获得者,并进行各组获奖选手颁奖。
八、赛事联络:
咨询电话:0571-87799632
手机:18058154106
微信号:18058154106
友情提示:
(1) 如有住宿等需帮忙代订的选手可联系康桥服务中心,电话:021-68193862,13611825229,王老师。
(2) 赛场备有儿童演奏用座椅,重奏及独奏选手有需求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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