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音乐学院钢琴系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科目考试要求
专业科目考试要求
(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一致)
以下内容由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依据培养方案修订,具体招生方向以当年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钢琴系
研究方向:钢琴演奏、手风琴演奏、钢琴伴奏。
(一)钢琴演奏
专业考试要求:
⑴两首练习曲,其中必须包括一首肖邦练习曲(肖邦练习曲须选择Op.10 No.1、 2、 4、 5、 8、 12;或者Op.25 No.6、 8、 10、 11、12其中的一首),另一首练习曲选自其他作曲家;
⑵一首完整古典奏鸣曲(包括舒伯特的奏鸣曲);
⑶一首巴赫的前奏曲与赋格(要求三声部以上);
⑷一首大型浪漫派独奏乐曲(10分钟左右);
⑸一首近现代作品(时间不少于5分钟)。
注:①曲目总时间不少于50分钟;②复试报名时须提交完整详细的演奏曲目及演奏时间;③所有乐曲应为独奏作品,须背谱演奏,考试时由考生现场抽签决定具体考试曲目,由主考决定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
(二)手风琴演奏
专业考试要求:
⑴练习曲一首(可选择根据肖邦钢琴练习曲改编的或音乐会练习曲以上程度的练习曲);
⑵乐曲两首(具有较高程度的、不同音乐风格、多乐章的、近现代中、外乐曲均可);
⑶复调作品,可选择根据巴赫《钢琴十二平均律曲集》改编的赋格一首。
(三)钢琴伴奏
专业考试要求:
⑴肖邦练习曲一首(除Op.10 No.3、6、9;Op.25 No.1、2、7以外);
⑵一首巴赫的前奏曲与赋格(要求三声部以上);
⑶选自海顿、莫扎特、贝多芬、舒伯特钢琴奏鸣曲的奏鸣曲式快板乐章一首;
⑷中、大型独奏乐曲一首(8分钟左右);
以上四项独奏作品演奏时间不少于20分钟;
⑸自选不同语种(含中文)的与声乐合作的作品三首,其中必须包含外国歌剧或宗教咏叹调、欧洲浪漫主义时期艺术歌曲各一首,合作歌唱者自带;
⑹现场抽签演奏声乐作品(伴奏部分)一首。
注:1.以上三个研究方向专业面试要求:⑴主修专业基础理论知识;⑵与主修专业相关的问题;⑶表演艺术基本常识。
⒉考试时由考生现场抽签决定具体考试曲目,或由主考决定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考试需要的钢琴伴奏由考生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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