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7年接收推免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与时间安排
根据《关于做好2017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接收工作的通知》(师大研〔2016〕40 号)和《音乐学院2017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工作实施办法》(师大音〔2016〕31 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补充规定:
一、复试人员
校内、外学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出复试或不予接受复试的通知。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
(一)学术学位类:
1.报考音乐学、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考生需加试演唱或演奏1 首曲目(自选)。
2.报考舞蹈学专业的考生需表演自选舞蹈剧目1 个(3 分钟以内)。
(二)专业学位类:
1.报考艺术硕士音乐专业的考生需演唱或演奏与报考专业方向相符的曲目2 首。
(1)具体各方向要求如下:
声乐表演艺术、钢琴艺术、琵琶艺术、古筝艺术、二胡艺术、竹笛艺术、大提琴艺术与室内乐、小提琴艺术、电子管风琴艺术、民族乐队指挥、合唱指挥、音乐教育(教学实践型)方向:演唱(演奏)乐曲2 首(自选)。
(2)加试科目:
A、民族乐队指挥方向:①指挥两首民族管弦乐作品(用双钢琴演奏,不能CD 伴奏,自带钢琴伴奏),一首自选,一首抽签(在以下几首曲目中抽选:《瑶族舞曲》、《北京喜讯到边寨》、《花好月圆》、《我的祖国》、《春江花月夜》);②民族管弦乐器演奏(吹、拉、弹、打中任选一种)乐曲一首;③总谱读法,自备管弦乐作品一首,用钢琴演奏。自带钢琴伴奏。
B、合唱指挥方向:①演奏钢琴作品一首(需背谱);②演唱声乐作品一首(艺术歌曲,自带钢琴伴奏);③五线谱视唱,音程、和弦听辨;④指挥合唱作品一首(自选,需无伴奏作品,背谱指挥)。
2.报考艺术硕士舞蹈专业的考生需自创舞蹈作品1 个(3 分钟以内);命题即兴创作表演(现场抽签)1 个(3 分钟以内)。
(备注:以上各方向考生考试时由主考指定演奏、演唱的曲目段落或全曲。)
三、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 分。以下情形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60 分以下)者。
录取办法:按照考生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复试时间安排:
报到时间:2016 年10 月11 日14:30—17:00
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音乐学院办公楼209
验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签名)
身份证、学生证、英语四级成绩单、推免生资格证明原件(外校考生,须加盖推免单位鲜章)、2016 年9 月1 日以来推荐学校医院或其他三甲医院升学体检报告(附件1)和《考生体检诚信承诺书》(附件2)。
报送曲目:曲目报送后一律不得更改。
复试
时间:2016 年10 月12 日上午8:30
地点:音乐学院二楼会议室
(舞蹈复试:10 月12 日11:00 地点:音乐学院舞蹈房)
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16 年9 月21 日
精品视频课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