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东城区推出了《北京市东城区中、小学生素质测评标准(试行)》,对本区学生艺术素质测评进行了细化,这也是北京市五个试点实验区中首个出台的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标准。
根据教育部出台的《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办法》和《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办法》(教体艺[2015]12号)等三个文件的要求,学校要如实记录每一名学生的艺术素质测评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其中初中和高中阶段测评结果将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北京市东城、西城、海淀等区入选首批试点实验区。
据东城区教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使这一标准更接近东城“本土”,东城教委组织专家历经14个月、近400个日夜将“一页纸”的标准“加厚”至121页变成“一本书”,可谓为学生“量体裁衣”。该艺术素质测评标准是以学生为测评主体,学生自愿自主申报,每名学生可申报音乐、美术、戏剧、舞蹈等多个艺术项目的素质测评,成绩折算计入北京市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成绩,测评总成绩为100分,外加10分加分。音乐、美术项目成绩由学区认定,舞蹈、戏剧等学科不限定艺术门类,由区教委指定部门负责其成绩的认定工作。艺术素质成绩采用递增申报模式,每名学生每学年重新申报一次,不重新申报的,往年成绩有效。测评指标共分为三级:一级指标包括基础指标、学业指标和发展指标,基础指标包括课程学习、课外活动两个二级指标;学业指标包括舞蹈基础知识、舞蹈基本能力等两个二级指标;发展指标包括舞蹈综合素养、课外学习、舞蹈特长加分项;三级指标涵盖了学生参与舞蹈课学习的出勤率、参与度和学习任务完成情况等16个更加细化的指标。
这套标准将于本学期在府学小学、东四九条小学、培新小学、体育馆路小学、一师附小、定安里小学、革新里小学、回民实验小学、东四十四条小学、171中学、65中学、96中学和景山学校13所学校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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