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16年中小学学生艺术活动月系列活动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抓好2016年中小学学生艺术活动月系列活动的通知
渝教体卫艺发〔2016〕14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委直属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学校体育艺术科技活动月和迎新年艺术展演活动月的通知》(渝教体卫艺发〔2016〕8号)要求,现将今年我市学校艺术教育活动月有关安排通知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一、活动阶段安排
第一阶段:3-4月,各区县和学校全面动员,结合学生课余生活和校园艺术进社区活动,发动和组织开展人人参与的艺术教育活动,并在此基础上,组织以校级、班级为单位的艺术类比赛(展示),从中选出优秀代表队参加全区(县)的相关比赛和展示活动;同时,要充分发挥市区(县)学生艺术团的骨干带头作用,组织开展重庆市学生艺术团的自查和总结交流活动。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和指导学校坚持广泛参与的原则,做到统一要求和班级特色相结合、课堂教学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学校活动和社区联动相结合,艺术教师岗位练兵与指导学生艺术实践相结合,多形式向社会及家长公开展示学校艺术教育成果。
第二阶段:5月上中旬,各区县举行本地区学校艺术展演活动,并遴选出以学校和班级为单位的优秀代表队以及岗位练兵能手推荐参加市级相关艺术比赛(展评)活动。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拟定活动实施方案和安全预案,加强对本区域活动的统筹协调和学校活动的指导检查。
第三阶段: 5月中下旬至6月上旬以及10月,举办市级层面的相关比赛和展评活动。
二、市级活动内容安排
(一)学生艺术活动类
1. 重庆市中小学生校园集体舞比赛(5月下旬,具体要求见附件1)。
2. 重庆市第三届中小学生合唱艺术节(5月下旬,具体安排见附件2)。
3. 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第二届“器乐课堂”教学成果展评活动。(9—10月,具体要求见附件3)。
4. 2016年重庆市学校行进管乐比赛(5月下旬,具体安排见渝教体卫艺发〔2016〕12号文)。
5. 重庆市市级学生艺术团交流展示活动(10—12月,具体要求另文下发)。
6. 重庆市第11届中小学生(幼儿至初中)才艺大赛(4—6月,具体要求另文下发)。
7.重庆市第8届青少年国际标准舞锦标赛(5月,具体安排见渝教体卫艺发〔2016〕4号文)
8. 重庆市第七届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优秀艺术作品巡展(4—5月,部分区县、学校)。
(二)教师岗位练兵技能展示展示类
1. 中小学艺术(音乐)教师专业技能展评(岗位练兵)活动(10月,专兼职教师,具体要求另文下发)。
2.中小学艺术(美术)教师专业技能展评(岗位练兵)活动(6月,专兼职教师,书法、绘画、手工、摄影作品展评,具体要求另文下发)。
三、市级活动奖项设置
(一)市级活动的节目、作品展评。按不同类别、项目以学校为单位设学生艺术活动表演类一、二、三等奖,优秀指导教师奖(表演类获二等奖以上,每个节目限3名;作品类获二等奖以上,每件作品限1名);教师岗位练兵专项技能展示艺术表演类及艺术作品类一、二、三等奖(个人);设区县教委和学校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部分类别评奖将以视频评审为主,结合学校现场和区县展示现场抽查予以认定。
(二)优秀组织奖评选。根据各地组织学生艺术活动月的情况进行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评选。要求指导思想明确,组织工作扎实,学校发动广泛,普遍开展了学校和班级比赛(展演)活动,学生参与面广,活动效果突出,有书面的活动实施方案和活动总结材料,并及时准确报送活动的信息材料;按要求参加市级所有项目展评活动。
设学校优秀组织奖。参考在校学生人数确定各区县获学校优秀组织奖学校基本数量(见附件4),最终数量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是否获得优秀组织奖确定(适当增减)。获奖学校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各校开展艺术教育活动的组织情况进行评选并报送到市教委认定。要求学校指导思想明确,组织工作扎实,发动广泛,全面开展了班级活动,学生参与面广,活动效果突出,有书面的活动实施方案和活动总结材料。
(三)个别项目奖项设置除按上述原则要求外,可以根据项目特殊情况另行增减。
四、其他
各区县教委和学校要对参加市级现场活动高度重视,制定组织方案和安全工作预案,落实活动经费;要为每个参赛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查验,无保险不予参演),安排确定1名参赛队伍领队和2-3名指导教师,做好比赛期间队员们的食宿、交通、赛务和安全等管理工作,确保顺利参加相关活动。
市教委将根据有关安排,围绕学生艺术活动月相关项目组织开展培训、活动成果展示及相应文化交流活动。
附件:
1.重庆市中小学生校园集体舞比赛方案
2.重庆市第三届中小学生合唱艺术节活动实施方案
3.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第二届课堂乐器教学成果班级展评活动实施方案
4.学校优秀组织奖推荐数量分配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6年3月23日
附件1
重庆市中小学生校园集体舞比赛方案
一、比赛时间
2016年5月25-26日
二、比赛地点
重庆市铁路中学校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承办单位:重庆市学校艺术教育协会、重庆市铁路中学校
四、参赛办法
(一)按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进行比赛。以学校为单位参加比赛,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同一个学校只能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参加人数为30-40人(男女学生各占一半)。
(二)每个区县报小学组2个队参加视频评比,初中组、高中组每个区县各报1个队参加现场评比。
五、参赛内容
(一)每支参赛队展示两个舞蹈,其中一个为规定作品,必须根据教育部推广的第一套或第二套作品选择其一进行展示;另一个为自选作品,可根据地方特色或学校艺术特色展示其内容,音乐可剪辑。总时间不得超过8分钟。
(二)规定的参赛作品须严格遵循规范的示范动作,不得改编。允许在队形、服饰、组合和进出场等方面作个性展示。
六、相关要求
(一)各区县教委报送的小学组参赛录像用优盘报送。节目录像文件封装格式为MP4或MKV,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500MB。音视频编码格式不限,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不得后期配音合成。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不要多个文件合成)并以“节目名称(组别)”命名,播放的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优盘内需提交报名表和参赛作品视频,文件名需改为固定格式:单位-组别-节目名。
(二)为确保比赛顺利开展,市教委将于3月下旬举办中小学校园集体舞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各区县须在5月15日前,将小学组视频、各组别节目信息表(见附表)等相关参赛资料报市教委学校艺术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桂花园新村1号8楼,邮编:400015,联系人:龚斌,联系电话:63833655、13983866979,电子邮箱:56075286@qq.com。
附表
重庆市中小学校园集体舞节目信息报送表
学校(盖章): 填报人:
节目名称 | (规定) | (自选) | ||
组 别 | 节目时长 | |||
表演人数 | (男) | (女) | ||
指导教师 | ||||
节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区县教委或 报送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演员信息(本表不够填写,可添加) | ||||
姓 名 | 性 别 | 学 号 | 班 级 | |
备注:
1.指导教师不超过3名,请按正确顺序填写。
2.“学生班级”栏填写小学(初中、高中)X年级X班。
附件2
重庆市第三届中小学生合唱艺术节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我的中国梦·阳光下成长。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承办单位:重庆市学校艺术教育协会、重庆市合唱协会
协办单位:重庆市育才中学校
三、活动内容
围绕主题,结合我市中小学体育艺术科技活动月活动要求,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优势,以班级歌咏活动和学生艺术社团活动为抓手,开展全体学生参与的校园歌唱活动,讴歌祖国和中国共产党,赞美家乡,抒发梦想,展现中小学生健康活泼、积极向上的思想情趣和丰富快乐的校园生活。
四、活动形式
校级、班级合唱比赛和展演。
五、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3-4月,各学校开展活动。同时,安排相关艺术教师交流、培训活动。
第二阶段:5月,各区县举行校园合唱艺术节。
第三阶段:5月27-28日,在重庆市育才中学校举行市级层面学校合唱团现场合唱比赛; 6月下旬,举行班级合唱录像评比。
六、市级合唱比赛规则
(一)班级合唱展评
班级合唱实行录像评比,每区县报送小学组2支队伍、初中组和高中组各1支队伍参评;每个班级合唱队伍人数应在40-45人(含指挥、伴奏),各组别参加者必须是同一自然班级的学生;参赛队伍演唱2首曲目,其中一首必须是教材歌曲;节目总时间不超过8分钟。
(二)学校合唱团现场合唱比赛
1.分组:分小学组、单办初中组、高(完)中组(含中等职业学校)三个组别。市教委命名的市级学生合唱团不参加本次比赛活动(另有专项活动安排)。
2.人数:每个学校合唱队人数限42人以内(含指挥、伴奏)。各组别的参赛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 生。
3.曲目:每支学校参赛队伍演唱2首曲目,其中至少1首中国曲目;节目总时间不超过8分钟;作品内容健康向上,贴近主题,贴近学生生活;合唱曲目的选择要符合学生的年龄特点,具有较高的艺术性。
4.现场伴奏、指挥要求:钢琴伴奏,不得使用伴奏带或其他乐队伴奏(歌曲演绎需要由合唱队员使用少量其它乐器或打击乐辅助除外);伴奏和指挥均由本校教师或学生担任。
5.本项比赛增设优秀指挥奖和优秀伴奏奖。
6.参赛队伍:视频录像初评选出的各组别学校合唱团(一等奖候选者)。
七、相关要求
各区县教委分别报送班级合唱和学校合唱团视频录像。录像均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不得后期配音合成。节目录像用分别用优盘报送,优盘内需提交报名表和参赛作品视频;文件封装格式为MP4或MKV,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500MB;音视频编码格式不限,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不要多个文件合成),文件名需为固定格式:单位-组别-节目名,播放的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否则视为无效视频,取消评选资格。
各区县须于5月15日17:00前,将节目录像和相关资料报重庆市学校艺术教育协会秘书处。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桂花园新村1号8楼,邮编:400015,联系人:胡盼,
电话:63833655、13629760110,电子邮箱:114765352@qq.com。
我委将于5月24日前,公布参加市级现场比赛的区县学校合唱团名单。市级现场比赛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附表:
1.重庆市第三届中小学生合唱艺术节市级比赛学校合唱团报名表
2.重庆市第三届中小学生合唱艺术节市级比赛班级合唱队报名表
附表1
重庆市第三届中小学生合唱艺术节
市级比赛学校合唱团报名表
学校: 组别:
联 系 人 | 姓 名 | 性 别 | 手 机 | 备 注 | |||||||
学校领队 | |||||||||||
指导教师 | |||||||||||
指 挥 | |||||||||||
钢琴伴奏 | |||||||||||
曲目名称 | 演出 时长 | ||||||||||
学生基本信息(本表不够填写,可添加) | |||||||||||
姓 名 | 性别 | 学籍号 | 姓 名 | 性别 | 学籍号 | ||||||
附表2
重庆市第三届中小学生合唱艺术节市级比赛
班级合唱队报名表
学校: 组别: 班级:
联系人 | 姓 名 | 性 别 | 手机 | 备注 | |||||||
学校领队 | |||||||||||
班 主 任 | |||||||||||
指导教师 | |||||||||||
指 挥 | |||||||||||
钢琴伴奏 | |||||||||||
班级人数 | 男: | 女: | |||||||||
曲目名称 | 自选: | 演出 时长 | |||||||||
教材歌曲: | |||||||||||
学生基本信息(本表不够填写,可添加) | |||||||||||
姓 名 | 性别 | 学籍号 | 姓 名 | 性别 | 学籍号 | ||||||
附件3
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第二届“课堂器乐”
教学成果班级展评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宗旨
课堂器乐教学是中小学音乐课堂教学中的重要内容,竖笛、口风琴、葫芦丝等小型乐器又是课堂器乐教学中的重要学习用具。器乐学习、演奏和展示是课堂器乐的基本表现形式。举办课堂器乐教学展评活动,旨在进一步推进中小学艺术教育的普及和提高,提升中小学校音乐课堂教学水平和质量,打造高效的“器乐课堂”,提高我市中小学生的艺术素养。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承办单位: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重庆市教委学校艺术教育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学校艺术教育协会
协办单位:重庆现代教育与文化发展研究院
三、活动范围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四、活动安排
(一)学校活动阶段(2016年3-5月)
各学校按照“器乐课堂”要求,围绕教学目标,以学校和班级为单位,在音乐课堂教学中充分运用课堂乐器(竖笛、口风琴、葫芦丝等);结合“2+2”项目实施,因地制宜地开展课堂器乐的技能提高和比赛、展示活动,特别要重视班级化的学习和展示,同时积极建立相应的学生兴趣小组,组建乐团(队),利用活动课和课外活动等积极开展“课堂器乐”的训练。
(二)区县展评阶段(2016年5-6月)
在学校广泛开展活动基础上,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学生活动月”,组织本地区以学校和班级为单位进行展评活动,并结合教学教研工作开展器乐课堂教学的观摩交流、教学研讨、专题讲座和指导教师培训等活动,推动“器乐课堂”教学的广泛开展。我委将在本学期末举办课堂器乐教学教师市级专项培训班(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市级展评阶段(2016年10月)
1.展评数量与方式
各区县在本地展评基础上,以学校为单位选送小学、初中“器乐课堂”教学片段视频各2节(其中乡镇小学、乡镇中学必须各1节)和大合奏、重奏(小合奏)节目视频各1个(以学校代表队为单位)参加市级录像展评。各地选送的“器乐课堂”教学片段视频和演奏节目视频须由同一学校师生共同完成。
2.展评规则
“器乐课堂”教学片段视频按班级课堂教学形态进行实录,须由本校教师1人执教,按统编音乐教材中的内容施教(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扩展);上报视频内教学时间为15-20分钟。
大合奏可以一种课堂乐器演奏,也可以几种课堂乐器混合演奏。乐团(队)人数小学不超过40人,初中不超过50人(均不含钢琴伴奏和指挥,钢琴伴奏和指挥须由本校音乐教师或学生担任),演奏时间均不超过8分钟。每支乐团(队)演奏2首曲目,其中1首必须为所在年级的音乐教材内容。
重奏(小合奏)节目人数为4-10人,演奏时间均不超过6分钟。表演队伍中可加入课堂小型打击乐器。
演奏时一律不用伴奏带。
市级展评将按小学、初中分组,以“器乐课堂”教学片段(60%)、节目演奏(40%)综合评定等级奖,并结合学校现场和区县展示现场抽查予以认定。
3.视频报送
参赛视频录像用优盘报送。节目录像文件封装格式为MP4或MKV,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500MB。音视频编码格式不限,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不得后期配音合成。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不要多个文件合成)并以“节目名称(组别)”命名,播放的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优盘内需提交报名表和参赛作品视频,文件名需改为固定格式:单位-组别-节目名。
各区县须于2016年9月20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重庆市学校艺术教育协会秘书处。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桂花园新村1号8楼,邮编:400015,
联系人:胡盼,电话:63833655、13629760110,电子邮箱:114765352@qq.com。
附表:
1. 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器乐课堂”展评活动学校教学视频报名表
2. 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堂器乐”展评活动学校节目报名表
3. 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堂器乐”展评活动报名汇总表
附表1
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器乐课堂”展评
活动学校教学视频报名表
参评学校:
授课班级 | 学生人数 | 组别 | |||||
授课教师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称 | ||||
教材版本 | 教学年级 | 乐器种类 | |||||
教学内容 | |||||||
区县 教委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学校负责人: 电话:
附表2
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堂器乐”展评
活动学校节目报名表
参赛区县 :
参赛学校 | 参赛人数 | 组别 | |||
指导教师 | 指挥 | ||||
演奏形式 | 乐器种类 | 钢琴伴奏 | |||
演奏曲目 | 演奏 时间 | ||||
区县 教委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联系人: 电话:
附表3
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堂器乐”展评活动报名汇总表
区县教委: 区县教委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参加展评学校 | 组别 | 演奏形式 | 人数 | 演奏曲目 | 演奏时长 | 指导教师 | 钢琴伴奏 |
附件4
学校优秀组织奖基本推荐数量
(以在校学生数量为参考)
数 量 | 区 县 |
9-12所 | 万州区、开县、云阳县 |
7-9所 | 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南岸区、北碚区、巴南区、黔江区、长寿区、南川区、铜梁县、荣昌县、璧山县、武隆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彭水县 涪陵区、九龙坡区、渝北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綦江区、潼南县、梁平县、丰都县、 垫江县、酉阳县、大足区、忠县、奉节县 |
3-5所 | 大渡口区、万盛经开区、两江新区、城口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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