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方法
艺术类专业录取
艺术类专业招生,我校组织校考的省份,达到我校专业测试合格线的考生可报考我校;我校未组织校考但投放艺术类专业计划的省份,艺术类省联考成绩合格的考生可报考我校相应的艺术类专业。
录取方法为文化分达到所在省划定的录取资格线,在投档考生中,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测试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的优先录取;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和环境设计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依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综合总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的优先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占60%、专业测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依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综合总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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