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第四届琵琶(业余组)邀请赛赛事章程
为弘扬和发展民族音乐文化,推动和促进辽宁省琵琶演奏艺术的普及和发展,发掘和培养琵琶演奏人才,给热爱琵琶演奏的人士提供一个更广阔的观摩、交流、学习的机会和平台,辽宁省音乐家协会拟定于2017年8月在沈阳举办辽宁省第四届琵琶(业余组)邀请赛(具体日期另行通知)。邀请赛章程如下:
一、赛事安排
1、比赛形式 :独奏、组合(重奏、齐奏)
2、组别:
仅限独奏,设三个组别
儿童组:年龄不超过13周岁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少年组: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青年组: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前出生
3、组合类:重奏、齐奏两种形式,不分组别,曲目不限(两轮比赛曲目可以相同),年龄不限。
4、时间与地点
时间:初赛 2017年8月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决赛 2017年8月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辽宁省青年宫(沈阳市和平区北五经街21号 团省委后院,电话:024-62250937)
二、 比赛具体要求
1、曲目
初 赛:任选一首乐曲;
决 赛:在规定曲目(附后)中任选一首乐曲 。
2、具体要求
(1)大赛分两轮进行,第一轮为淘汰赛,第二轮为决赛。
(2)曲目版本不限,一律背谱演奏。乐曲演奏时间:儿童组不超过5分钟;少年组不超过7分钟; 青年组、组合类(重奏或齐奏)不超过8分钟。如果超时,评委有权当场叫停,但不影响参赛成绩。比赛过程中,评委会有权根据比赛实际情况对曲目作部分删减,并有权终止选手的演奏,但不影响其成绩。
(3)评分标准是技术性与艺术性并重。
(4)初赛不得有伴奏,决赛可用一人伴奏,不准使用伴奏带。(伴奏乐器自备)
(5)顺序以抽签产生,顺序号不得随意调换,按规定时间准时候场,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6)获奖选手有义务参加组委会组织的颁奖活动。
3、奖项设置
各组别设:金奖、银奖、铜奖、优秀演奏奖若干名。各级别奖项可根据实际参赛水平出现空缺。赛后由辽宁省音乐家协会统一颁发获奖证书。
三、 大赛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日——7月20日
2、报名方式:
下载辽宁省第四届琵琶(业余组)邀请赛报名表,提供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其中1张贴在报名表上),身份证、学生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一份(一律用A纸复印,随表寄来),寄至:
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13-7, 241 李璐璐(收)
电话:13940362264李老师 15840422004吴老师
表格请登录辽宁省音协官方网站:www.lnyx.org下载
四、 注意事项
1、本届大赛初赛、决赛两轮均不收取报名费。
2、所有选手一旦报名参赛,即表明自己承认本章程。因此都必须遵从本章程的各项规定。
3、填写报名表时,一定要保证内容准确无误。如因自己填写的报名表内容有错而造成损失的,完全由本人负责。
4、请各位参赛选手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参赛证。参加初赛、决赛时,均要佩戴参赛证。
5、参赛选手必须准时按序参赛。赛前二次点名未到,视为自动弃权。工作人员不再叫号。
6、参赛选手、伴奏、领队及观摩人员往返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7、所有参赛选手和家长,都必须遵守比赛规则和赛场纪律,服从组委会的工作调度和评委会的评审结果。对无理取闹并影响比赛者,组委会有权取消参赛资格。
8、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取消活动,组委会将在官方网站公布相关信息。
五、 另附:决赛曲目
儿童组:
《茉莉花》、《紫竹调》、《老六板》、《金蛇狂舞》、《小猫钓鱼》、《迎春舞曲》、《旱雷天》、《阳春古曲》、《三六》、《欢乐的节日》、《倒垂帘》、《绣罗裙》、《游击队之歌》《采蘑菇的小姑娘》、《倒垂帘》、《赶花会》、《浏阳河》、《飞花点翠》、《高山流水》、《送我一支玫瑰花》、《天山之春》、《彩云追月》、《彝族舞曲》、《火把节之夜》、《春到沂河》、《大浪淘沙》、《童年》、《故乡的太阳》
少年组:
《童年》、《彝族舞曲》、《天山之春》、《野蜂飞舞》、《春江花月夜》、《霍拉舞曲》、《歌舞引》、《唱支山歌给党听》、《十面埋伏》、《陈隋》、《草原小姐妹》、《月光变奏曲》、《春到沂河》、《江南三月》、《土耳其进行曲》、《火把节之夜》、《查尔达斯舞曲》、《虚籁》、《新翻羽调绿腰》、《出水莲》、《塞上曲》、《诉—读唐诗<琵琶行>有感》、《寒鸦戏水》、《渭水情》、《春雨》、《霸王卸甲》、《龙船》、《狼牙山五壮士》、《老童》、《天鹅》、《春蚕》、《月儿高》
青年组:
《彝族舞曲》、《草原小姐妹》、《龙船》、《陈隋》、《寒鸦戏水》、《渭水情》、《春雨》、《月儿高》、《春江花月夜》、《十面埋伏》、《霸王卸甲》、《老童》、《春蚕》、《草原小姐妹》(协奏曲)、《天鹅》、《火把节之夜》、《新翻羽调绿腰》、《阳光照耀着塔什库尔干》、《诉—读唐诗<琵琶行>有感》、《狼牙山五壮士》、《山之舞》
辽宁省音乐家协会
辽宁省第四届琵琶(业余组)邀请赛组织委员会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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