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第六届“长江之春”音乐季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届音乐季把提高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作为第一任务,把增强学生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作为第一目标,建设“向真、向善、向美和向上”的校园文化,为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奠定基础。
二、活动原则
(一)面向全体学生。音乐季活动要面向全体学生普及古今中外艺术领域的经典作品和优秀成果,突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以美育人,以文化人。
(二)突出校园特色。音乐季活动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心理特点,内容有别于社会流行文化和时尚娱乐文化,坚持先进文化导向和高雅艺术品位。
(三)注重整合资源。音乐季活动要整合各类优质艺术教育资源,探索建立教育与文化等部门的长效合作机制。进一步加大正确美育观念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家庭和社会的育人作用,营造有利于广大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三、活动内容
本届音乐季活动内容由“一展”、“一课”和“一评”组成。
1、“一展”即举办“高雅艺术进校园”展演——湖北高校普及高雅艺术系列教育活动。组织有关艺术院团赴部分高校举办专场演出;
2、“一课”即举办江城大学生艺术讲堂。邀请有关艺术教育专家到湖北美术馆或部分高校举办艺术教育专题讲座;
3、“一评”即举办“传承的力量”——高中文艺小人才评选。在普通高中举办以戏曲为主要内容的文艺小人才评选活动,激发高中学生对戏曲艺术的兴趣和爱好。
四、时间安排
本届“音乐季”活动将于10月下旬至12月下旬在部分高校和高中举办。具体安排为:
1、“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展演——湖北高校普及高雅艺术系列教育活动)将于10月下旬开始至12月下旬结束(演出内容及学校名单见附表1);
2、“一课”(江城大学生艺术讲堂)将于10月下旬至12月上旬在部分高校举办(讲授内容及学校名单见附表2);
3、“一评”(“传承的力量”——高中文艺小人才评选)将于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在部分高中举办。
五、组织实施
(一)“一展”和“一课”项目
1、“一展”和“一课”的活动名称分别为:第六届“长江之春”音乐季——××(艺术院团)××(学校名称)专场演出和第六届“长江之春”音乐季——江城大学生艺术讲堂××(学校名称)专场;
2、“一展”中的具体演出时间由承接演出的学校与承担演出任务的艺术院团商定,所有演出场次需于12月下旬完成(“一课”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一展”和“一课”项目中承接演出和讲座的学校需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有关接待联络工作。请有关学校于10月10日前将联络员名单报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联系人:韩 蔚,联系电话:027—87328139、13971124559。
(二)“一评”项目
1、“一评”活动以评选录像节目的方式进行,分戏曲、声乐、器乐、舞蹈和综艺五个组别,所展示的内容由参评选手自行确定。参评对象为普通高中学生。届时,主办单位将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参评节目进行评选,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
2、“一评”活动中的独唱、独奏、独舞和个人表演,可有伴奏、伴舞和配戏;参评节目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录像(光盘)上需注明参评选手姓名、节目形式和节目名称。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0日。报送地点: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3、“一评”活动参评节目以市(州)为单位报送,不接受其他机构和个人报送的节目。请各市(州)在初评的基础上,按照本地初评20%的数量推荐参评选手,并将参评选手的录像连同填写好的《“传承的力量”——高中文艺小人才评选活动选手登记表》(附表3)一并报送。
六、有关要求
1、承接“一展”和“一课”的高校要分别制定演出或讲座安全工作预案,协调和统筹活动安全工作。参加演出或讲座的观众代表应为本校大学生,不得组织其他人员参加。
2、承担演出任务的艺术院团要根据学生观众的需要,认真做好讲解、普及和互动工作,按照演出计划落实演出场次,确保演出质量和演出效果。
3、各市(州)教育和文化行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统筹开展“一评”等艺术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努力营造关心、支持戏曲进校园和高雅艺术进校园的良好氛围。
附表1:
第六届“长江之春”音乐季——“高雅艺术进校园”湖北高校普及高雅艺术系列教育活动演出内容及学校名单
院 团 | 剧 目 | 学 校 |
湖北省歌剧舞剧院 | 大型专场音乐会 | 武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 湖北大学 武汉轻工大学 湖北工业大学 武汉体育学院 火箭军指挥学院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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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音乐学院·东方交响乐团 | 交响音乐会
| 武汉科技大学 湖北中医药大学 湖北经济学院 武汉东湖学院 汉口学院 |
武汉音乐学院·东方中乐团 | 大型民族管弦乐 专场音乐会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武汉工程大学 武汉商学院 武汉琴台音乐厅 (“长江之春”新年音乐会) |
武汉室内乐团 | 专场音乐会 | 华中师范大学 江汉大学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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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师范大学艺术团 | 专场演出 |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 武昌工学院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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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民乐团 | 专场演出 | 武汉工商学院 武昌首义学院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 |
附表2:
第六届“长江之春”音乐季——江城大学生艺术讲堂讲授内容及学校名单
讲授内容 | 主讲人 | 学 校 |
《中国古筝艺术的传承与发展》 | 王中山(中国音乐学院教授) | 华中科技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武汉大学 |
《说说欣赏舞剧的门道》 | 慕 羽(北京舞蹈学院教授) | 武汉理工大学 武汉轻工大学 武汉工程大学 |
《让生命弥漫生命的活力》 | 谷公胜(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常务理事) | 中南民族大学 江汉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那些经典的电影音乐》 | 林能杰(博士) | 湖北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
《合唱艺术的魅力》 | 张智真(博士) | 武汉科技大学 湖北艺术职业学院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 湖北幼儿师范高等 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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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湖北省美术馆等地举办的“江城大学生艺术讲堂”的具体内容和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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