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2018年音乐类专业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
专业 | 拟招计划 | 招生省份 | 考试形式 | 计划形式 |
音乐学 (公费师 范生) 音乐学 (音乐教育、 音乐理论) | 105人 | 陕西、甘肃、青海、 宁夏、新疆、山西、 河北、四川、贵州、 重庆、湖南、河南、 江西、安徽、福建、 广东、广西、辽宁、 云南、内蒙古 | 只需参加 省级招办 组织的统 (联)考 | 编制分省计划 (分省分专业 招生计划以各 省招生办公室 公布的为准) |
音乐表演 | 20人 笙0-2人 唢呐、管子0-3人 其他民族乐器0-3人 键盘0-3人 西洋弦乐0-5人 西洋管乐0-7人 其他西洋乐器0-2人 | 陕西、甘肃、河北、 河南、山西、江苏、 浙江 | 只需参加 省级招办 组织的统 (联)考 | 编制分省计划 (分省招生计 划以各省招生 办公室公布的 为准) |
北京、天津、湖北、 山东、海南 | 参加我 校组织 的专业 课考试 | 全国计划(不 编制分省计 划) |
1.音乐学(公费师范生)实行国家公费师范生教育政策。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学生入学前须与学校和生源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
2.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理论)学生入校专业复查合格后,依据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分音乐学(音乐教育)师范方向和音乐学(音乐理论)非师范方向进行培养。音乐表演为非师范专业。
3.若生源所在省份招生办公室规定了具体录取原则等相关办法,按生源所在省份招生办公室的规定执行。高考文化课满分相同,文化课成绩排序时不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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