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海音乐学院流行音乐学院2020年招生<音乐剧>考试大纲
流行音乐学院
培养方向:流行演唱、音乐剧、流行器乐演奏
音乐剧
一、考试形式与要求
1.考生按要求自选考试曲目,亦可在星海音乐学院校考参考曲目范围内选曲。
2.考场配备钢琴伴奏,考生须提供钢琴伴奏五线谱,亦可自带钢琴伴奏或者清唱,也可使用伴奏音频。
3.考生提供的伴奏音频须同时通过移动U盘和光盘存储(不得使用手机、MP3播放器等电子设备,存储载体不得含有与考试无关的音响),曲目顺序须与网报所填一致。考试时如遇伴奏音频无法播放的情况,考生须做无伴奏演唱。
4.初、复试的考试曲目填报不得重复,否则每首扣10分。
5.未按要求背谱演唱,每首扣10分。
6 未按规定曲目类型填报或演唱,每首扣10分。
7.考试曲目填报不得重复,否则每首扣10分。
8.未按所报曲目进行演唱,则视为弃考。
二、初试【10%】
背谱演唱曲目一首(通俗、美声、民族作品均可,风格不限,使用话筒演唱)。
演唱个人原创作品可酌情加分,需带乐谱资料参加考试并上交。
三、复试【90%】(其中校内现场评分40%,录音录像校外评分50%)
1.歌曲演唱【50%】
背谱演唱一首音乐剧曲目(不使用话筒演唱,中外音乐剧作品均可)。
2.表演【40%】
(1)表演:自选单人小品或朗诵(话剧台词、诗歌、散文或小说一段),时长2分钟以内。
(2)舞蹈:自选中外舞蹈或音乐剧舞蹈一段(芭蕾舞、民族舞、爵士舞、街舞、现代舞均可)时长2分钟以内,自备伴奏音频。
四、基本乐科(成绩不算入总分,但划定资格线)
1.参见《附录二:基本乐科考试大纲》;
2.如已参加广东省音乐术科统考科目《练耳与乐理》机考,无须参加此项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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