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录取资格考生名单公示
武汉大学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评审已于2020年3月15日顺利结束,从今日起,考生可以查询考试成绩。
根据学校大学生艺术团建设需要,经学校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学校按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计划分项目按艺术水平评审成绩高低为序择优认定以下48名考生为我校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录取资格考生,其中因男子舞蹈项目无人报名,增加扬琴项目1个招生计划、2位资格考生;长号项目1个招生计划、2位资格考生。现公示如下,公示期七天。
在公示资格考生名单时,分项目按艺术水平评审成绩高低为序(起始序号为1,当资格考生出现同分现象时,以所有评委的总分高低排序)。
公示期间,如需咨询、申诉或举报请按以下渠道进行:
(1)咨询、申诉:wdzsb@whu.edu.cn(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2)举报: wdzsb@whu.edu.cn(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jwo@whu.edu.cn(武汉大学监察部)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将资格考生名单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审批。公示及审批通过的资格考生请在2020年5月1日后登录武汉大学本科招生服务系统中打印《武汉大学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协议书》(一式两份),由学生本人签名后寄回我校盖章,没有按要求寄回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公示不合格的考生将被自动取消艺术团资格,所签协议即行中止,空缺名额不递补。
签订完成协议书的资格考生请于2020年6月25日9:00-6月30日12:00期间登录武汉大学本科招生服务系统,反馈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及专业志愿。资格考生最多可反馈高水平艺术团专业志愿6个(综合改革省市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要求),艺术团分专业计划见附件三。资格考生反馈的专业志愿需在我校2020年在生源省份招生的第一批次同科类专业计划之内,若在生源省份2020年第一批次同科类专业计划中没有的专业,则不能填报。反馈必须真实、准确,以免影响他人录取,若因未及时按要求反馈而影响最终录取,责任由考生承担。
录取时,学校将根据分项目招生计划,按照分项目公示顺序录取,分项目录满招生计划为止。学校将根据资格考生反馈的专业志愿,在完成签订协议书、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学校要求并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要求填报我校志愿的资格考生中,根据高考语、数、外三科总分(对于高考语数外三科满分非450的省份,按照该省高考语数外满分与450分的比例折算,四舍五入取整),统一预分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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