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2020年省外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
1.校考专业合格分数线确定办法:
校考专业合格分数线按不超过各类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文化分数线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录取分数线。
2.录取办法:
⑴河北省考生
对报考我校考生,以河北省艺术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执行河北省平行志愿统一投档规则。
⑵贵州、河南、山东、湖南校考考生
音乐类专业:对报考我校,文化成绩达各省音乐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其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摄影摄像类专业:对报考我校,文化成绩达各省摄影摄像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其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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