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艺术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精神和《河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具体领导、组织和监督本年度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配合学校研究生院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各招生专业分别成立复试小组,在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开展复试工作。
二、工作流程
1、成立各专业招生复试工作小组
2、完成相关培训
3、复试资格审查
①初试准考证
②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研究生院网站服务指南下载)
④学籍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及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及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普通全日制专接本考生需同时提供专科层次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⑤考试需准备材料
1、本人本专业相关学习成果(例如:发表的论文、画册、专利等)
2、获奖证书
请各位考生于开考前指定时间上传①-⑤项材料至指定网址/邮箱,详见考试时间通知。
4、复试形式
使用教育部指定的平台进行网络远程复试,以面试为主。
根据教育部要求,面试要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由艺术学院保存至学生毕业。
5、复试主要内容
(1)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60分)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验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外语听说能力(20分)
(3)综合素质考核(20分)
①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着重了解考生对一些重大政治事件的看法和认识,并对考生的专业思想和治学态度进行必要的考察;
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包括社团活动)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合作能力等;
④人文素养;
⑤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
⑥心理健康情况。
6、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课程满分100分,形式为开卷笔试。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试卷满分为100分/门。
提交方式发送至指定网址/邮箱,详见考试时间通知。
二、复试分数线及差额比例
(1)2020年我校研究生各招生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按照不低于教育部公布的《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执行。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划定相同的分数线。
(2)差额比例。按照150%的差额比例进行复试。
(3)特殊类型。单独考试计划专用,不低于国家分数线定向类别录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用;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专用;此三类等额复试、单独录取。
三、录取工作
1、总成绩核算方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线,面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拟定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比是7:3。总成绩具体算法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总分500分的÷5;总分300分的÷3]×70%+ 复试成绩 ×30%。
2、录取程序
(1)以招生专业为单位,按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据招生指标数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复试考生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初试成绩均相同,按初试统考科目成绩排序)。
(2)第一轮调剂复试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剩余指标由学校收回。收回的指标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后,重新分配。
(3)再次获得招生指标的专业,如有成绩合格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按照总分排名情况顺延录取。(已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被其他学校待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不予录取)。如没有合格考生,则组织第二轮调剂复试。
(4)全日制定向类型的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须在复试成绩公布10日内提交定向培养协议后方可发送拟录取通知。
(5)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后,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公示10天。招生数据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四、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复试监督。采用灵活有效的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复试所有环节全程录音录像,保存三年。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2、回避制度。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者参加考试,不得参与复试相关工作。
3、考生复议。复试录取期间,各招生复试监督小组接受投诉举报和考生申诉,对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提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决议。
监督举报电话0312-5073060
监督举报邮箱:hbuart@163.com
五、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复试。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以及学校和学院(中心)发布的相关信息。
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复试相关内容。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六、体检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新生入学报到时由学校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经研究生院批准休学,休学期满后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七、未尽事宜请查看河北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查看相关政策条例通知。
河北大学艺术学院
2020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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