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
第一节考试科目介绍
一、乐理
乐理,又名“音乐基础理论”,是音乐学各专业学习一切音乐知识和技能首先必须掌握的最基本的音乐理论基础知识。本科目主要考核考生对音、音符及其时值划分、音律、谱号、节奏节拍、音程、和弦、记谱法、装饰音、演奏法记号及音乐术语、大小调式和五声性调式等音乐基础理论知识掌握的程度。考试形式为笔试。
二、听音记谱
听音记谱是音乐学专业的基础课程之一,是音乐类所有专业考试重要的专业基础科目,主要考核考生音高、旋律、节奏、调性诸方面的听辩和记写能力。考试形式为笔试。
三、视唱
视唱是指独自把现场指定的乐谱,按照乐谱固有的调式、音高、节拍、节奏、速度和表情记号等,准确地视谱即唱。视唱是音乐类所有专业考试重要的专业基础科目,主要考核考生的识谱、音准、节奏及音乐表现诸方面的视谱演唱能力。考试形式为面试。
四、演唱
演唱又称“声乐”,它是以歌唱表达思想感情的一种艺术表现形式,是音乐表演专业(演唱方向)、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方向)、旅游艺术表演与策划专业(声乐表演方向)的面试科目。
五、演奏
演奏又称“器乐”,它是通过乐器演奏来塑造音乐形象、传达思想情感、表现音乐内容的一种艺术表现形式,是音乐表演专业(演奏方向)、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方向)、旅游艺术表演与策划专业(器乐表演方向)的面试科目。乐器种类由考生选考,主要是常见的乐器,如钢琴、手风琴、电子琴等各种键盘乐器;西洋管弦乐器;中国民族管弦乐器等。
六、舞蹈
舞蹈科目在此指舞蹈剧目或舞蹈作品片段,是以有节奏的人体动作来塑造艺术形象、表达思想情感、表现生活的一种艺术表现形式,是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方向)选考舞蹈方向面试的选考科目。
乐理、听音记谱、视唱三科是报考音乐类专业考生的必考科目。演唱、演奏、舞蹈是报考音乐类专业考生的选考科目。
乐理、听音记谱为闭卷笔试,视唱、演唱、演奏、舞蹈为个别面试。
[注:对音乐类专业考生学习音乐所需的基本素质和条件的了解和考核(包括五官、身高、身材、嗓音、口语能力等)随各专业面试科目同时进行。]
第二节考试科目安排
音乐类专业考试科目为:3 科必考科目(乐理、听音记谱、视唱)+1 科选考科目(演唱或演奏或舞蹈),共考四科。
音乐类专业考试科目及考试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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