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 试 及 发 榜
1、 考试时间:请与7月10日起拨打16880080查询。168信息台为有偿服务,请使用电信局坐机或小灵通查询
2、 考试要求:请参阅准考证背面<注意事项>。
3、查询考级结果及领取证书:请与9月1日起拨打16880080查询。
请按168通知的时间到原报名点领取证书。逾期造成证书丢失者,后果自负。
考级结果不合格者凭准考证和评审卷到青海音协退预收的证书费。跨年度不办理,谢谢合作。
五、有 关 曲 目 规 定 及 几 点 注 意 事 项
1、有关曲目的规定 所有专业考试时必须背谱(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可例外)。
l 跳级加试曲目具体规定如下:钢琴:自选前一级第三首(大型乐曲);手风琴:前一级音阶、练习曲、复调曲;电子琴4-7级:自选前一级练习曲、乐曲各一首,8-9级自选两首乐曲及视奏(跳八级) 、配伴奏(跳九级);民乐类:自选前一级带*记号的乐曲一首;管弦类:自选一首前一级的协奏曲或与协奏曲等同份量的大型乐曲;演奏文凭级需有本专业九级证书方可报考,考试分两次进行(民乐类除外):第一次考试成绩需获“尚可”以上者方可持评审表报名参加第二次考试。
l 凡报考少儿声乐的考生年龄不得超过13周岁。
l 关于个别考级专业调整曲目范围的通知
此通知仅限于所列专业的个别项目调整,未提及的仍按各教程的规定进行考级。
A 手风琴(按所报级别)一律使用第二套考级教程
(1)音阶与琶音:按教程规定 (2)练习曲:自选1首 (3)复调乐曲:二级以上自选1首
(4)中、外乐曲:两项中自选1首(一级从两项中各选1首,以替代复调乐曲)
(5)配伴奏测试:仅限九级及演奏级,具体要求:评委提供8小节的旋律,由考生配伴奏。第一遍配左手伴奏,第二,三遍稍加不同变奏(左右手均可)
B 钢琴(按所报级别)
(1)基本练习:新教程:一、二级自选一条2个升、降号以内的大调及其关系小调;三、四级自选一条1个升、降号以上的大调及其关系小调;五、六级自选一条2个升、降号以上的大调及其关系小调;七、八级自选一条3个升、降号以上的大调及其关系小调;九级自选一条4个升、降号以上的大调及其关系小调
(2)练习曲、复调乐曲、大型乐曲、小型乐曲共四项,需从每个项目中自选1首(共4首,一级无大型乐曲,需自选2首小型乐曲)
(3)旧教程:基本练习及乐曲部分均按原教材要求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