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不得招收脱产班考生,成人高校招收脱产班考生原则上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5%。
招生院校增减招生计划必须经教育部或市教委批准,招生院校在外省市调回或从本市调出招生计划,必须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同意,且统一使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生源计划管理系统在网上进行。
四、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本市确定的各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是投档资格线,录取分数线由招生院校根椐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成绩确定。
今年本市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1、专科起点升本科(专升本)
文史类:录取总成绩不得低于200分。
艺术类:录取总成绩不得低于126分。
理工类:录取总成绩不得低于130分。
经管类:录取总成绩不得低于120分。
法学类:录取总成绩不得低于141分。
教育学类:录取总成绩不得低于151分。
农学类:录取总成绩不得低于195分。
医学类:录取总成绩不得低于191分。
2、高中起点升本科(高起本)
文史类:录取总成绩不得低于201分。
理工类:录取总成绩不得低于175分。
3、高中起点升专科(高起专)
文史类:录取总成绩不得低于134分。
理工类:录取总成绩不得低于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