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美术类、音乐学和舞蹈类统考专业课成绩适用范围
1、美术类统考成绩适用范围:省内二本以上院校美术类专业均使用美术类统考成绩,各高校不再组织校考;省外二本以上院校美术类专业录取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在我省美术类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组织校考,其中美术特殊类校考专业,可不受我省美术统考本科合格限制;省内外独立学院本科、专科(高职)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均使用美术类统考成绩。
2、音乐学统考成绩适用范围:省内本、专科(高职)院校的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均使用音乐学统考成绩;省内二本以上院校音乐表演专业原则上使用音乐学统考成绩,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组织校考的,须由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省招委会审定通过后方可组织校考;省外二本以上院校音乐学相近专业既可使用全省统考成绩,也可组织校考;省内外独立学院本科、专科(高职)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均使用音乐学统考成绩。
3、舞蹈类统考成绩适用范围:省内二本以上院校的舞蹈类专业均使用舞蹈类统考成绩;省外二本以上院校舞蹈类相近专业既可使用舞蹈类统考成绩,也可组织校考;省内外独立学院本科、专科(高职)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均使用舞蹈类统考成绩。
六、计划编制要求
1、我省2012年艺术类专业计划编制不分艺术文、艺术理,统一列为艺术类(文理兼收)。在艺术类栏目下,直接公布艺术类各招生院校名称及代码、专业名称及代码以及招生计划人数。
2、在艺术类栏目下,我省计划分为使用我省统考成绩院校代码及名称和校考院校代码及名称两部分公布。
3、使用我省音乐学统考成绩院校的音乐学专业须分别按照音乐学(声乐)、音乐学(器乐)和音乐学(理论作曲)三个不同专业进行计划编制与报送,并在专业备注中注明具体使用哪一类专业成绩。我省音乐学专业各类报考人数情况将在甘肃省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公布,供院校编制计划参考。使用我省音乐学统考成绩的各类专业实行分类划线分类录取:对音乐学(声乐)、音乐学(器乐)和音乐学(理论作曲)三类分别划定专业课和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进行录取。
七、填报志愿
艺术类考生的志愿填报方式和时间与其他科类考生相同,考生须根据2012年我省公布的院校及专业招生计划,准确填报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