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试形式
现场面试和现场演奏
4、评分标准
钢琴考试满分100分,评分根据以下几个方面:
演奏姿势,演奏方法,演奏的速度,准确性,流畅完整,演奏音色、层次、力度变化。对作品的理解,音乐风格,音乐形象,乐感及表现力。
A. 对作品理解的正确,专业技术熟练,音准、音色、节奏、力度较好,能较完满地表达乐曲的内容与风格。演奏顺利自如。评为90-98分。
B. 对作品理解基本正确,且专业技术比较熟练,音准、音色、节奏、力度较好,能基本的表达出乐曲的内容与风格。演奏比较顺利自如的,评为75-89分。
C. 对作品有一些了解,专业技术一般,在音准、音色、节奏、力度上存在一定的问题和差错,但能基本上能表达乐曲内容的,评为60-74分。
D. 在技术上有明显的问题或不足,演奏时一再中断或差错很多,不能顺利地完成乐曲的,评为60分以下,评委老师酌情打分。
如果考生以钢琴作为加试项目,成绩在60分以上方可获得钢琴加试分。
(三)器乐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目的
器乐是考生的主考项或加试项之一。通过考试测定考生的演奏水平和综合表现能力。
2. 考试内容:
(1)乐器种类:中西各类管弦乐器、弹拨乐器及手风琴等(中小学教具类乐器如竖笛、口琴、风琴等不能作为考试项目)。
(2)演奏乐曲两首,其中包括练习曲一首。演奏曲目必须是中外器乐作品中的中等程度以上的独奏或协奏曲目。
3. 考试形式:
现场面试,考生背谱演奏。
说明:①乐器自备,可自带伴奏。②主考教师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考生演奏的时间。
4. 评分标准:
器乐考试满分为100分,评分根据以下几个方面:
(1)具有正确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势和演奏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