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申请材料
(1) 申请人本人签字的《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外国留学生来华学习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 个人陈述(含研究计划、研究成果),硕士800字左右,博士1500字左右,用中文撰写,博士学位申请者另需提供简要的研究经历。
(3) 最后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预计毕业证明)原件、复印件或公证件一份。
(4) HSK(汉语水平考试)成绩证明(经申请获准者,可免)复印件一份。
(5) 攻读博士学位者需要两位副教授或相应职称以上的学者的推荐信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 申请人两寸免冠照片两张(分别贴在2份申请表上)
(7) 申请人个人有效的普通护照复印件一份(个人信息页)
(8)a.报考中国画、书法、雕塑、篆刻、设计类方向的考生,需交作品照片4张(7吋精印彩色照片,背面写清姓名及报考专业)。
b.报考油画方向考生需交创作、油画、素描作品照片共4张(7吋精印彩色照片,背面写清姓名及报考专业)。
各种证明、证书须是中文或英文原件或公证件,否则请提供中文或英文翻译的公证件。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4. 申请方式
申请材料按照申请时间邮寄或送达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6503办公室。
5. 申请时间
申请时间为2011年11月10日到2012年5月1日,截止日期具体见各项目说明。
以在截止日期内收到申请材料为准。
6. 审核与测试
由研究生院对申请人的基本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组织招生专业导师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对申请人的来源学校、专业、学术水平、品德及在申请专业领域内的发展潜力进行审核,选拔出参加复试的申请人,并在2012年6月15日前发出复试通知书。
由专业导师组成复试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专业水平和语言能力的综合考核。参加复试的考生应向复试组做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研究经历和成果的介绍、对申请学科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学习和研究工作设想等。复试组根据复试成绩,结合素质审查结果,综合评估考生水平,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