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查询及录取通知
研究生院根据复试结果,在2012年8月上旬公布录取名单。于2012年8月中旬寄发《录取通知书》、《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或JW201表)和《外国人体格检查表》等。
8. 签证申请与入学报到
被录取者应持普通护照、《录取通知书》、《外国来华留学人员签证申请表》、《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及所有的体格检查报告原件前往中国驻留学生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来华签证,并持以上材料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到中国艺术研究院外国留学生工作办公室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入学者必须持个人普通护照和签证,并在入境后30天内办好居留许可申请手续。
9.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1)报名费:800元(只接受现金或银联卡支付,不接受其他币种及旅行支票,申请费用不予退还)
(2)授课学费(每学年)
学科 |
硕士研究生 |
博士研究生 | |
学费/年 |
艺术学 |
30,000 |
35,000 |
音乐学 |
30,000 |
35,000 | |
舞蹈学 |
30,000 |
35,000 | |
电影学 |
30,000 |
35,000 | |
广播电视艺术学 |
30,000 |
35,000 | |
戏剧戏曲学 |
30,000 |
35,000 | |
设计艺术学(陶瓷艺术创作与研究、平面设计、环境设计) |
30,000 |
35,000 | |
美术学(中国画、油画、书法、篆刻、雕塑) |
35,000 |
40,000 | |
文艺学 |
30,000 |
(4)意外伤害及住院医疗保险费:600元/学年。
(5)住宿费:校园学生公寓单人间和双人间,价格60-80元/天/床位。
10.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并完成学位论文,通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颁发中国艺术研究院毕业证书并授予学位。
联系信息
咨询电话:010-64985069
邮箱:hwzs2012@hotmail.com
网址:http://www.gsca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