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艺术研究院是文化部直属的艺术科研、艺术教育与艺术创作的国家级艺术科研机构,拥有众多卓有成就的专家学者担任博士研究生导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艺术研究院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拥有艺术学门类一级学科分别为: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含设计艺术学)和文艺学。中国艺术研究院是人事部批准的建立艺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单位,同时也是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单位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2008年经教育部、文化部批准开始招收攻读艺术学博士、硕士学位外国留学生。
2012年中国艺术研究院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生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实行以综合素质能力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办法。现将具体规定公布如下:
1. 学习方式和学习年限
1.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2. 攻读硕士学位的留学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攻读博士学位的留学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至四年。学习年限可适当延长,但硕士生最多不超过4年,博士生最多不超过8年。研究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者颁发毕业证书,并分别授予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
2. 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是非中国国籍公民,持有效外国护照,身心健康、品行端正,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 报考硕士研究生, 应具有与中国大学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 报考博士研究生, 应具有与中国大学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
3. 语言要求:申请者应具有一定的汉语水平,考生一般应在入学前通过汉语水平考试(HSK)6级。对于学术水平满足入学要求而汉语水平尚未达到要求者,入学后需首先进行1至2学期强化汉语培训以通过HSK考试。博士研究生项目的申请者,如英语水平较高,对某些专业可适当降低汉语水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