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12 年内地部分高校免试招收香港学生办法(试行)》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星海音乐学院
星海音乐学院原名为广州音乐学院,创建于1957年,是华南地区唯一的一所高等乐专业学府。1985年为纪念广东籍人民音乐家冼星海,更名为星海音乐学院。
学院现设有音乐学系、作曲系、现代音乐系、声乐系、民族声乐系、钢琴系、管弦、民乐系、音乐教育系、艺术管理系、流行音乐系、乐器工艺系、舞蹈系、音乐基础和研究生部等15个系、部,还设有继续教育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音乐研究所、南音乐发展研究中心,拥有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质教育基地(联合)和4个实验乐团。学院的专业设置涵盖了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乐学、录音艺术、音乐表演及舞蹈等各个领域,目前已形成教学、创作、表演与研究位一体的学科体系。近年来,我院在学科建设上取得了重大突破。钢琴、音乐学专业列为广东省高校名牌专业;音乐学学科被定为广东省高校A类重点建设学科;音乐学、乐表演、录音艺术专业被教育部批准为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
学院座落于美丽的广州大学城,校园环境优美,教学条件优越,拥有现代化的音乐、专业录音棚、电子音乐制作中心、各类排练厅、学术报告厅和琴房大楼等教学设施。
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学院还与星海音乐厅、广东电视台、珠江钢琴集团有限司等单位,建立实践教学基地和合作关系,丰富了学生的校外艺术实践活动。近五年,我院毕业生的就业率一直稳居全省高校前列。
星海音乐学院是艺术家成长的摇篮,欢迎渴望学习音乐、舞蹈艺术的莘莘学子报考院,在美丽的广州大学城放飞你的艺术梦想。
第四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398 号,邮政编码:510006
沙河校区 (舞蹈系) : 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横路 48 号, 邮政编码:51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