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评委
1、大赛设立评委库。评委成员由国内著名声乐教授、歌唱家、作曲家、音乐评论家等组成。
2、区赛评委 %由当地组委会委派; %由北京大赛组委会委派。
3、半决赛、决赛评委由大赛组委会从评委库中随机抽取。
4、区赛评委7—9人;半决赛评委9—11人;决赛评委11—13人。
十三、评分内容与依据
1、风格韵味
2、音质音色
3、作品表现
4、技术程度
5、形象台风
6、艺术潜质
十四、媒体合作与宣传
1.与多家宣传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利用平面媒体方便快捷、电视媒体受众面宽、影响力大的特点加强宣传力度。
2.决赛场面拟由电视台直播或录播;网络录播。
十五、大赛组委会联络渠道
北京:中国民族声乐艺术研究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翔路1号中国音乐学院东门外向北50米橘红色小楼一层。
邮编:100101
电话:010-64859446 010—64845827
传真:010-64878988
联系人:胡丽慧 秦斯 常小丽 黄敏 李曦
网址:1、www.nvaic.com (中国民族声乐艺术研究会)
2、www.musiceol.com(中音在线)
《第五届全国高等艺术院校民族声乐大赛》組委会
2011年12月7日
(编辑/石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