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视唱部分
视唱。调号为一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大、小调式,和声、旋律小调式及中国民族五声性调式,含变化音;节拍为四二拍子、四三拍子和四四拍子;节奏型为二分、四分、八分、十六分音符及其附点音符的各种组合(含休止符),包括切分和三连音等,相当于四乐句的音乐段落。
三、考试形式
模唱
1.单音。用唱名模唱,模唱一次,每遍前给出标准音。
2.音组。用“啦啦”模唱,最多模唱两次,不给标准音。
3.和声音程。用唱名模唱,不限定唱名法。最多模唱三次,每遍前给出标准音。
4.和弦。用“啦啦”模唱,最多模唱三次,不给标准音。
5.节奏。用“啦啦”模唱。最多模唱两次,不给速度和预备拍。
6.曲调(乐句)。用“啦啦”模唱。最多模唱两次,不给标准音、速度和预备拍。
视唱
考生视唱试题一首,视谱即唱(无准备时间),不限定唱名法。
视唱题由考场给出,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五线谱或简谱,选定后不得更改。当主考老师在钢琴上弹出视唱曲的第一个音后,考生必须马上按照试题要求,轻声地、唱名清晰地划拍或击拍视唱。
四、评分标准
视唱练耳考试满分100分。其中模唱70分,视唱30分(五线谱视唱满分为30分,简谱视唱满分为25分)。
模唱部分:
单音、和声音程、和弦按个数计分,音组按组计分,在规定遍数内模唱正确的按实际分值计分。节奏、旋律按递减方式计分,即第一遍完成模唱的为满分,第二遍完成模唱的将被减去一定比值的分数。
视唱部分:
视唱评分主要依据以下四个方面进行:音准、节奏、流畅与完整、音乐表现。
具体评分标准:
1、音准、节奏、流畅与完整、音乐表现均为优良者按满分的95%左右给分。
2、音准、节奏正确、视唱完整流畅,无音乐表现的按满分的85%左右给分。
3、音准、节奏正确、视唱不够完整,无音乐表现的按满分的75%左右给分。
4、音准、节奏基本正确、视唱不够完整,无音乐表现的按满分的65%左右给分。
5、音准、节奏不正确的,不能及格,根据实际情况按满分的5%-59%给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