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 影视表演
上海市统考涉及到的外省市院校表演类专业以院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三、市统考科目、地点、时间、合格线的确定
1.市统考科目:声乐、台词、形体、表演。
声乐、台词、形体科目成绩满分为100分、表演成绩满分为200分,四科总分满分为500分。
2.市统考地点:上海戏剧学院华山路校区(华山路630号)
3.市统考时间:2012年1月7~8日(具体考试科目及时间见考试安排表)
4.市教育考试院根据专业考试四门总成绩和单科成绩要求,确定市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于2012年2月上旬前向考生发出统考成绩通知单,对合格考生发放市统考合格证,并公示合格考生名单。
四、考试科目及内容
(一)声乐:演唱(清唱自备歌曲一首)
(二)台词(学生自备朗诵材料一篇,寓言、散文、故事、诗歌皆可)
(三)形体(学生自备各种舞蹈、武术、健美体操等,无伴奏带)
(四)表演(按教师指定的题材,由学生做集体小品或生活练习,进行即兴表演)
五、考试各科目的评分标准
分A、B、C、D、E、F等级,每等级具体赋分由专家组评定。各等级的分值要求如下:
(一)声乐
A.(90分以上)
嗓音条件好,音色优美,声音圆润、干净、有音量。歌曲演唱有处理,乐感好,能抓住歌曲演唱风格基调,吐字清晰,节拍节奏稳定正确,音域较宽,有驾驭歌曲的能力。
B.(80分-89分)
嗓音条件较好,声带干净有音量,歌曲演唱较有乐感,吐字清晰,节拍节奏稳定、正确,能发挥自身嗓音条件的能力。
C.(70分-79分)
声音条件一般,音准、节奏尚可,能完成歌曲旋律的正确性,能发挥自身嗓音的能力。
D.(60分-69分)
存在一定演唱障碍,节奏不稳定,缺少音量,但能完成乐曲旋律的正确性。
E.(40分-59分)
演唱基础差;五音不全,节奏不准,乐感较差,完成乐曲困难。
F.(1分-39分)
演唱基础差;五音不全,没有声音,不敢、不愿唱,甚至有明显的行为怪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