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族管弦乐佛山考级委员会发布《2012年(第一季)全国民族乐器演奏艺术水平考级佛山考区报名简章》,佛山考区2012年第一季民乐考级考生报名考试相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1)请考生和家长征得指导教师的意见后,根据考生的实际程度,报考相应的级别。报名之后,不得改级,不予退款。
(2)考生和家长在填写报名表时,要注意字迹清楚,准确无误。如因自己填写的报名表字迹模糊、内容有错而造成损失的,完全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和家长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要凭本人准考证入场,无本人准考证者,不能参加考试。
(4)合格证卷和考试评语,考试结束,现场即时发给考生。领证时间:2012年3月底前(周六、日照常办公)。具体领证时间,请在佛山民乐团网站上“民乐考级”栏目里查询或电话咨询。
(5)本学会对教学有功,其学生参加本考级获突出成绩者,将选评为优秀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外地需由考级承办单位填表推荐)并可在本学会的网站上给予宣传。
(6)考生和家长参加考试时所乘车辆,携带器物,请本人保管好,如有丢失或损坏,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7)凡因考生本人原因,届时没有到考场参加考级的,不给予退报名费和考务费,不再安排补考。
(8)若有疑问请找佛山民乐团工作人员咨询。
其他事宜详见:《2012年(第一季)全国民族乐器演奏艺术水平考级佛山考区报名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