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试:视唱、听音模唱。
5.通俗演唱方向:
一试:演唱自选中外通俗声乐作品一首。
二试:视唱、听音模唱。
(四)舞蹈学(师范类):
一试:自备作品表演(不能用组合代替),即兴表演。
目测身高。
二试:舞蹈综合素质:
(1)软、开度;(包括下腰、横、竖叉等);
(2)专业技巧;(跳、转、翻或技巧组合);
注:考生必须着芭蕾舞练功服参加考试。
(五)艺术教育(师范类):
一试:
1.语言表达,抽考命题(有表情的朗诵);
2.回答考评教师的问题;
3.主项考试:考生在唱歌或乐器演奏(含键盘乐器)、舞蹈、素描三项考试科目中可任意选择其中一项作为主项参加一试。考试内容:
(1)唱歌或器乐演奏,任选1首中外歌(乐)曲演唱(奏),唱法不限;
(2)舞蹈:任选1个舞蹈作品表演,舞种不限;
(3)素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一幅命题素描。
二试:
副项考试:考生在主项外的二项考试科目中选择一项作为副项参加二试,考试内容与一试要求相同。
(六)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一试: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作品一首;面试:自选民歌或戏曲、曲艺唱段演唱。
二试:
(1)理论考卷(乐理、和声写作);
(2)歌曲写作;
(3)视唱、听音模唱。
(七)音乐表演指挥方向;
一试: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作品一首;面试:自选民歌或戏曲、曲艺唱段演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