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复合型的音乐、舞蹈、综合艺术教育教师和高素质、实用性的音乐表演、作曲、舞蹈创作、舞蹈表演、舞蹈编导、音乐研究等的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 |
学制 |
计划 |
专业考试方式 |
学费 | |
音乐学 |
音乐教育(师范类) |
4年 |
70名 |
非浙江省籍的考生参加本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 |
7000元/学年 |
音乐学理论(只面向非浙江籍考生) |
4年 |
5名 |
9000元/学年 | ||
音乐表演 |
钢琴 |
4年 |
70名 |
9000元/学年 | |
声乐(美声、民族、通俗)演唱 |
4年 | ||||
中国乐器演奏(在招各中国乐器考生的同时,主要招笙、唢呐及其他乐器演奏) |
4年 | ||||
管弦乐器演奏(在招各管弦乐器考生的同时,主要招大管、双簧管、圆号、长号、大号、大提琴、西洋打击乐等乐器演奏) |
4年 | ||||
指挥方向 |
4年 | ||||
舞蹈学 |
舞蹈学(师范) |
4年 |
42名 |
7000元/学年 | |
艺术教育 |
艺术教育(师范) |
4年 |
52名 |
非浙江省籍考生参加本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 |
7000元/学年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4年 |
10名 |
9000元/学年 |
注: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或招办公布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 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