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艺术类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初中教育阶段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相关文件第一发文单位)的艺术竞赛(现场比赛)中,获得独唱、独奏一、二、三等奖或前六名者(获奖证书上盖有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印章,不含各级艺术教育委员会)。
(2)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中学组独奏、重奏、协奏、齐奏(四人及以下)等现场比赛个人项目一、二等奖者;独唱、重唱(四人及以下)等现场比赛个人项目一、二等奖。
(3)初三年级获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团器乐或声乐类优秀团员称号。琵琶专业考生还需要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
3.体育类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田径(11名)
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在初中教育阶段获田径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
②2011年杭州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初中男、女组个人项目比赛前八名;
③初中教育阶段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田径竞赛个人项目前六名。
(2)健美操(3名)
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在初中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
②2011年杭州市中学生健美操比赛初中组个人项目竞技操单人操前三名、竞技操三人及以内前二名。
(3)乒乓球(2名)
初中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2010年浙江省中小学积分排名赛获男子单打分站赛第一或者总决赛积分前三名;
②浙江省第十四届运动会上获得男子团体前三名主力队员或单打、双打前三名运动员;
(4)射击(1名):初中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
(5)女子网球(1名):初中教育获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且为省网球比赛团体第一名主力队员。
四、报名考试录取办法
(一)报名
1. 符合我校提前自主招收特长生条件的市区初中毕业班学生,向所读初中学校申请,领取并如实填写《2011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提前自主招收特长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所读初中学校负责审核学生所填写的《报名表》,签署意见,加盖学校公章,学生携带《报名表》及相关特长证明材料和本人体育中考准考证,于5月4日自行来我校报名(凤起路580号)。
2. 符合我校提前自主招收特长生条件的个别生,凭杭州市教育局已审核过的“个别生中考文化课考试报名单”于4月29日到杭州市教育考试院(华浙广场9号)领取并填写《报名表》,5月4日凭《报名表》和相关特长证明材料自行到我校报名。
(二)资格审查
我校提前自主招生办公室对报考我校的特长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名单报市教育局高中处审核同意,由我校于5月19日前发放测试证。
(三)考核
1.考核时间:5月21日上午
2.考核地点:杭州第十四中学(凤起路580号),(详见测试证背面)
3.文化科目考核内容:
考核科目 |
考核形式 |
考核时间 |
满分分值 |
文科综合 |
闭卷(不含英语听力) |
8:00—9:30 |
150分(语、英各60分、社会30分) |
理科综合 |
闭卷 |
10:00—12:00 |
200分(数学80分、科学120分) |
按卷面实际得分计 |
350分 |
4.艺术类面试(100分):
(1)面试时间和地点: 5月21日下午学校艺术楼三楼。
(2)面试内容:专业水平测试(80分);心理素质测试(20分)。
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测试的学生须携带我校发放的本人测试证和杭州市体育中考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