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关于2011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杭教高中〔2011〕6号)有关“2011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学校提前自主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学校办学特色,特制定我校2011年提前自主招收特长初中毕业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依据和原则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充分发挥杭州第十四中学的办学优势,体现新课程改革的理念,按照学校发展需要,发现、选拔具有一定特长的初中毕业生,实施因人施教,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实现学校跨越式可持续发展。招生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1.成立以邱锋校长为组长,刘岩、范里、余慧珠、占章根、张冠超、唐新红为组员的学校提前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策学校自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负责对自主招生办公室确定的拟录取学生名单进行审核、批准。
2.学校提前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唐新红担任办公室主任。咨询电话:85061809
三、招生对象及计划
(一)基本条件
同杭州市教育局《关于2011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杭教高中〔2011〕6号)文件及其附件所确定的招生对象和范围。
(二)前置条件
综合评语中的操行等第须合格及以上,综合素质等级评定全部合格且其中获得A等项数3项及以上,初中毕业实验操作考查合格。
(三)招生计划及报名条件
科技类9名,艺术类12名(声乐5名,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钢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萨克斯等6名,琵琶1名),体育类18名,总计39人。(若每类符合条件的报考学生人数未超过计划招生数或未达到我校考核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类别及项目的招生名额)。
1.科技类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初中教育阶段杭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创新个人项目一、二等奖获得者,或全国、省一、二、三等奖获得者(4名)。
(2)初中教育阶段杭州市中小学生科技节车辆模型比赛个人项目一、二等奖,并为同类项目省级比赛前两名(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1名)。
(3)初中教育阶段杭州市中小学生科技节机器人竞赛(单项竞技赛、创意赛、虚拟机器人、工程挑战赛)个人项目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且在杭州市中小学生电脑制作及智能机器人竞赛个人项目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1名)。
(4)初中教育阶段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杭州赛区一等奖获得者或全国、省一、二等奖获得者(2名)。
(5)初中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及以上并在省级航空模型、航海模型比赛中获前两名(或一等奖)及以上者(1名)。